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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我们部的人都要被拉去当苦力,或搬东西,或维持秩序。但幸好部长体贴我们,时不时会请我们吃东西。部门每次出去玩,都是我最放松的时候。大家一起玩游戏,一起谈古论今,一起嬉笑打闹,无关风月,无关荣辱,只是一种人生小憩。每周每个小组考勤几个班,而我们小组检查我们系的,他和我同一个系,很快我就被分配到去考勤他们班。这项工作,我既期待又犹豫。一方面,我想在他面前证明没有他的日子,我一样活得有滋有味,我忙得早把他忘了,我一直跟我自己重复着这句话来催眠我自己;另一方面,我怕我看到他心情会受影响,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根据科学,越是刻意逃避某事,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好奇。况且,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见到就见到吧,也算是对我自己心理素质的一种挑战。

“同学们,打扰一下!我们是纪检部的,现在进行突击检查,请副班长把点名册拿上来。”声音清脆洪亮,我的声音一直以来都被某些人认为如此。由于性格的原因和好几年当班长的经验,工作时很自然地有领导的风范。我一边等副班长上来,一边悄悄地搜寻他的身影。不约而同地,他抬头,四目相碰,他赶紧低下头,而我一直用余光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表情,有惊讶,有内疚,有紧张,他有时也偷偷地把眼角向上瞟。而我的心,在看到他的那一刻似乎就已经乱了,这种感觉犹如我以前每次面对林庭天的感觉。这一刻我开始怀疑,我对他不仅有感激,还有喜欢。如果我只是习惯了一个人对我好,如果我只是被他感动,那为什么,这种感觉,会跟我面对林庭天的感觉相似呢?不同的只是感觉的强烈问题。林庭天从没有像他对我这样对我很好过,也从来没有感动过我,而他们两个给我的感觉却大同小异。那么,我一直都在逃避我对伍城的感情,因为好强心和倔强,因为心里面的大部分位置还被林庭天占据着。明明想看到他,却又在逃避他;明明还在奢望有重归于好的可能,但总说即使有一天他回头了,我也一定不会原谅他。很想与他还有一点联系,即使是一般关系的见面打招呼也好,但真的遇见了却情不自禁地一脸冷漠,形同陌路。但是,如果,他大方点。给我一个微笑,我也肯定会像对其他朋友一样热情地对他打招呼。生活从来就没有如果,发生就发生了,没有任何时光机能让我们穿梭回到发生之前。

他的名字在点名册上,我点他的名,他会以为我故意点他的名字;我不点,他也会以为我故意跳开。不管哪一种选择,他都会以为我还放不下他。我不想出现任何一种可能!就算我真的还想他,也绝对不能有任何的表现让他看出来。所以,我把点名册递给了我搭档,让他点名。在考勤的短短几分钟内,我却觉得我经历了好几个世纪,心里尝遍了人生中的所有犹豫。好不容易考勤完,我便推着我搭档赶快往外面跑。再在这里呆上一秒,我的心就要炸开了吧。各种情绪压得我难受,却找不到任何理由发泄。也许是表现得有点反常,搭档看出我的异样,关心地问一句我怎么了。我只是故作轻松地笑着说没事啊!然后转移到其他话题,就很自然地躲过搭档的追问了。在有些人面前,我总是能轻易地找到话题来转移我不想讨论的话题,虽然我自认为我的交际能力不是很好。

告别搭档,一个人往课室走,心乱如麻。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狠心点、争气点,为什么要如此多情,如此重感情。高二时的前桌真的一语道破我的致命点——情种!是呀,从小到大为情所困,为亲情,为友情,为爱情,甚至为了自己泛滥的同情心都可以痛苦得狼狈不堪。我每次都在问自己怎么会是这样的人,我讨厌这样的我,这样的我总是让我伤心、让我痛苦,阻碍了我奋斗的脚步,让我的人生总是充满阴霾。当初一个林庭天就让我生不如死:我每天都在见与不见中纠结,在设法与他相遇之前要先想破脑袋是否该如此做,在真的要遇见他时又得忐忑不安,遇见后又会为他的一言一行想东想西,如果他对我的表现好,我就兴奋地做着白日梦,如果他对我冷漠,我就会备受打击,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好,引起他的反感。原来爱情真的会因为某人的一个表情而欢呼雀跃,血液沸腾;也会因为某人的一个词汇而冰冻三尺,呵气成霜。我每日每夜地想,把原本就脆弱的脑袋想得痛到要裂开,可是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一个林庭天就让我痛苦了三年,我不想我刚刚告别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又要再次跌下深谷。也许,相思还算是一种美好的幸福,可是单思却是让自己掉下万劫不复的深渊。你想控制自己的想念,无奈感情已经脱离了你的控制。于是,你只能一个人胡思乱想,一个人体会这份感情的酸甜苦辣,没有会懂你的深情,甚至会取笑为太傻太笨。你也恨自己为什么这么不要脸,但你越恨自己,越控制自己,想念的感情就越深,越想见心中的那个人,想与他白头偕老。屡屡失败,次次受打击,你只能在人前表现得若无其事,深夜想念他想得难受,辗转反侧,你只能泪流满面,却只能咬着被子或咬着衣服悄悄哭泣。想念是一剂毒药,越喝越上瘾;一旦上瘾,想戒却已是身不由己。很多事情善始未必能善终。本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不想你执琴弓,割我若弦。

第三曲 多谢失恋

“全靠当天喜欢过 ;错的人今天才会 ;自我解窘明白小小的失恋 ;不害人更加添我成熟感。。。。。。”在感情路上,我遇到了两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一个教会了我去爱,一个教会了我被爱。但事情往往很奇怪,最初教会你舞步的人都不会陪你跳完最后一场舞。让我懂得爱情的两个人,最后都成了我人生道路的路人甲。他们的出现都只是为了给我这个不懂爱情的孩子上一堂课,教会我不要再相信童话,不要再轻信任何诺言,也教会了我去辨别每一个追求者的真情假意,告诫我不要随波逐流去随便开始。

好吧!既然上天偏要安排我们如此相遇,如此折腾,那我只能听天由命,见招拆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学会认命、学会低头。对于我想得到的东西,我会很努力地去争取,但如果我争取了很久都没有得到回报,还让自己如此难受的话,我就会放手,换自己一个愉快!开学一个月之久,跟旁边的宿舍也逐渐熟络。生活不是小说,哪来这么多的巧合?但老天就偏偏喜欢跟我开玩笑,故意要把我伤得体无完肤才甘心。

我们宿舍是混合宿舍,除了我们班的5个,其他三个舍友竹央、诗慧和方嘉是隔壁班的。隔壁班的杨欣雨跟竹央她们很好,特别是跟竹央最好。虽然大学的宿舍概念很强,欣雨不是我们宿舍的,但她也经常来我们宿舍玩,我也逐渐跟欣雨熟络。渐渐地我发现欣雨经常跟伍城在一起,我也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在饭堂看到的和伍城一起吃饭的那个女生,原来就是欣雨。在宿舍听到竹央她们讨论才知道,原来伍城正在费尽心思追欣雨。虽然我还不知道欣雨是不是我那天晚上在宣传栏看到的那个,但我却很清楚地知道她现在就是伍城全力追求的对象。琼瑶阿姨的小说中总有那么一句对白:“老天,为什么你要这么残忍地对我?”我也好想把酒问青天,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对我。伍城拼命追求的对象是我认识的人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我一天至少遇见伍城和欣雨一起逛校园三次。一天又一天,我看着他们逐日增加的感情和逐日缩小的距离,我觉得自己心中的伤口越来越深。我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好不容易忘了林庭天给我的痛,难道还要我花四年的时间,直到离开这所大学,直到不再遇见他,我才可以忘记他在我心上留下的伤口吗?看着伍城如此呵护欣雨,我说不清对她是否有嫉妒和羡慕,也说不清我对伍城是不是有恨意,但我真心觉得伍城没有选错人。欣雨长得那么漂亮,性格那么好,又是那么爱他,对他那么关心,如果我是伍城,我也会选择欣雨。所以,怪不了别人,只能怪自己不够优秀,不够讨人喜欢。

欣雨经常来我们宿舍串舍,向我们全程报道伍城追她的甜蜜过程。看着欣雨脸上洋溢着的幸福,我有羡慕,也有心痛。只是差那么一点点,我就成为了现在在晒幸福的人。但就是那一点,已足够把我从天堂打到十八层地狱。听着一个不知道多熟悉的名字,明明是一个所有基本信息我都可以倒背如流的人,我却总要虚假地问一句:“伍城是是哪个啊?多高啊?帅不帅啊?是跟你们同班的吗。。。”我看起来对他们的恋爱过程是多么地好奇、多么地兴奋啊!可是我说的每一句话,我拼命挤的每一丝笑容,都在我心里化成一把利刀,刀刀入骨、刀刀刺心。我第一次发现,我也是这么虚伪的人,同时,我也是一个这么伟大的人。可以为了别人的幸福甘愿自己默默地受伤,不出一句嫉妒的话,不露一丝悲伤的表情。爱情就是这样,有些人慢慢遗落在岁月的风尘里,哭过,笑过,再恋恋不舍也都只是曾经。我隐藏我们的曾经来换取你们如今的幸福和甜蜜。

也许大学生活就这样过了吧。平时认真看看书,每天忙忙部门工作,时不时地跟古婧逛逛校园,偶尔跟宿舍的人到外面玩玩,跟以前同学聊聊天,最后,经常在校园上看伍城和他女朋友手牵手在晒甜蜜。。。这样的生活似乎也不错,至少会觉得自己还活着,还会拼命工作还会落寞还会无所顾忌地笑。就这样,从酷热无比的9月到慢慢习惯的10月,一下子到了充满凉意的11月。

g市的11月,温度跟家乡m市的12月一样,开始吹起寒风。我不是文艺女,却一直喜欢听雨,喜欢在安静的夜晚听着安静带着淡淡忧伤的歌曲,然后品着香茗,捧着喜欢的书慢慢细读。除此之外,我也一直偏爱在黄昏时分或寂静的夜晚出来吹风,喜欢头发被风吹乱的感觉。所以,从11月开始,我也开始慢慢遗忘,去享受风中的自由和洒脱。开学期间的各种聚会,暑假在群上认识的各种各样的人,逐渐淡出我的视线。我的记忆开始模糊,那些在聚会上见过的人,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模样,有些甚至连在校园遇到都认不出来。大学的感情,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甚至说不清是喜欢这种一见面就熟,一转身就遗忘的感情还是太不在乎这些感情。反正,认识了,狂聊过,见面了,就到了说再见准备遗忘的阶段。

习惯每周五傍晚要大运动,这周也一如既往。叫我“女儿”乔萍出来陪我杀几场羽毛球,在羽毛球上大汗淋漓,忘记所有的劳累和压抑,是说不出的痛快。我们打了半个小时左右,有三个男生说没有场地了,想跟我们拼场打。多点人一起打球也好,练练球技。跟他们打球,我才知道我的球技是多么地烂,而且男生打球时,个个都那么狠,一点也不懂得怜花惜玉。原本只想运动一个多小时,然后回去洗个澡,再去课室学习。但由于他们的到来,我们就从四点多一直打到七点半。直到天黑实在看不见球,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球场。跟高手过招,果然受益匪浅。只是可怜我双臂,酸死了,拿东西都颤抖颤抖的。今晚这场球,有史以来打得最用力的一场。可是心里却非常地痛快,也许是真的压抑得太久了,终于有个机会让我毫无保留地发泄。汗水带走了假装的坚强,往后的日子,更要努力得让自己过得更好。我可以在任何人的面前哭,在所有人的面前软弱,但绝对不能在对我残忍的人面前有稍微一点的低头。林子滨就是林子滨,从来也没想过要在伤害自己的人面前有一点点的脆弱。

“原来你叫林子滨,领导人物啊。”把羽毛球拍还给体育器材室,器材室的管理人员把学生卡给我的时候恰好被刚刚一起打球的一个男生接过,在这个部门工作,被人认得一点也不奇怪。“我叫李家俊,幸会幸会~~”他一边面带微笑地说着,一边伸出手想跟我握手。我原本就是热情奔放的人,而且也常常想着能跟古代的大侠一样朋友满天下。所以,对于朋友,只要品行不是太恶劣,我都会大方地把他们纳为朋友,特别是像眼前这种看起来特别绅士的男生,不与之交友实在是大大的损失。其实家俊长得还可以的,就是太瘦了。作为男生,太苗条的身材多多少少会影响到他的整体外观的。但是,我交朋友最主要看品行,看素质。只要这两者过关,我都很乐意真心以待。看到他悬在半空中的右手,我毫不犹豫地伸出手,一边跟他握手一边笑哈哈地回着“幸会幸会!”这桥段还真有点像电视上演的。没办法,观众做不了演员,就只能在生活中模仿演员们,过一把演员瘾。“现在都差不多八点了,饭堂早就没饭吃了。要不要一起到外面吃啊?”他以一种询问的语气温柔地对我说。“乖女儿,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我把问题转向乔萍。“好啊~~”我女儿也是豪女一个,性格也特别爽朗,所以我们两个在一起才会这么毫无顾忌地疯疯癫癫。我们两个女生跟李家俊都是很会吹的人,凑在一起天南地北都胡乱地扯,引得另外两个不怎么说话的男生一个晚上都在笑。我们三个凑在一起还真的可以演一出戏了。哈哈~~那天晚上我们谈笑风生,随后在宿舍楼下分别时我们都相互交换了号码,就算是成为朋友了,大家还大侠似地说道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一定会两肋插刀。不过,李家俊这个朋友倒是挺好的,虽然只是认识了一个晚上,但他的风趣健谈和他身上散发着的绅士风度是那么地平易近人,估计人缘特别好吧。

总觉得世界上的事很奇妙:当你还没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你觉得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他的存在;可是当你认识了他之后,你就会觉得在哪都能遇到他。自从认识李家俊后,我也差不多每天都遇到他。当然,这种事不仅是发生在我和他之间,就算是别人和别人也会如此。而且,偏偏他和伍城是同一栋宿舍,都在我们这栋宿舍楼的隔壁。所以,相遇的机率就更大了。从每次我看到李家俊他都与很多人打招呼,我就知道我的猜想没有错。性格这么好的男生,谁不喜欢和他交朋友啊?不过,要是他再壮一点,估计人缘会更好吧。

我尽管也算是每天都很忙,但不管如何,有些兴趣爱好和习惯是不能丢的。比如说,每周五的大运动,比如说每天要上一下qq,每天要逛一下校园、逛一下qq空间、刷一下微博。上qq的时候,有好朋友在就会找一下他们聊天;他们不在我就在各个群里混。似乎每个学校的新生都有个不约而同的习惯,就是一知道录取结果就加该校的各个群。我还好,只是加了两个新生群而已,有些人跟我说他们的群就有20多个,让我难以想象。这天晚上11点,躺在床上,拿起手机登录qq。几分钟后,收到一条好友请求消息。自从大学开学,我就没加过新的好友;除了班里两三个人加我qq以外,我的好友列表就一直是没有任何变化。但既然验证信息是g大的,都是校友就没所谓啦。我对大学生的人品比较信任,只要说是学生,我一般都不介意答应和ta做朋友,所以我按了“同意并添加为好友。”

“你是g大的?”

“是啊。”

“大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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