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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曾多次同美邂逅,但唯有最初的那一次最接近纯美的意境,就好像触手可及似的。并且后来我关于“她”的想象,自然而然地都同奉献相联,与占有无关。那便是我最初的沟通尝试。从前,在夏天的草地上,我做过那种工作了。伟大的自然是何等的奇妙,她使那种戏剧在每一个地方上演,使自身的理念悄悄地繁荣。

细细一想,在那个混沌的年纪,我同文字还没有多少接触。是发达的感觉促使我到周围事物中去捕捉美,还是美的观念要从我黑暗的内部挣脱出来,自己给自己赋予形象?我是不知道的,我只不过是茫然而又有点自觉地操练着,满怀秘密的激情趋向于“她”。

炎热;青草;灯光;人头攒动;凳子的碰响;青色的天幕;民间乐器的吹奏;惊险的表演;红绸衣上的金片——这些细节可以让我毫不费力地回到那个夏天,回到那个决定我今后职业的瞬间。

一个幽灵在天地间游荡,它什么都不丢弃,什么都不遗忘。是因为有了它,天地万物才各就各位的,而它自己,却是由人类的冥想聚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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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我刚刚上一年级的那几天,老师叫我们排路队回家。我记得我们这一队大约有六七个同学,我们都是住在山坡上的,但我以前并不认识他们。那是冷天,我戴着毛线帽,我们走在山间小路上。我像往常一样默默地走路,因为同他们不熟,我不好意思说话。忽然有个男同学嘲笑起我来,我不记得是什么方面的话题了,反正大家都开始来笑我,扯我的衣服。我是很倔强的,于是回嘴。这一下他们更起劲了。儿童如果没有教养的话,一旦受到鼓动就会兽性大发。当时有五六个人围上来打我,将我的毛线帽上的毛球都扯掉了,布书包也被他们扔到地上踩了几脚。我一走他们又围上来追着我打。后来他们到家了才散去。我的家最远,一路上我都在哭,不是因为被打痛了,而是因为屈辱和愤怒,我气得全身发抖。

终于到家了,外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便嚎啕大哭起来。哭过之后也并没有什么办法,就不了了之了。幸亏后来也没再排路队了。而我也不那么精明,一直没搞清欺负我的到底是哪几个人,大概因为知道没人会替我报仇。

“气得全身发抖”是我在真正遭到侮辱时的生理反应。不论我的理智在后来漫长的年头里是如何样发展,也不论我的自制力有多么惊人,这个生理反应始终如旧。由此又想到我三岁时发生的一件事。那时比我大三岁的姐姐被邻家大男孩欺负了,好像是打了她。我听了这个消息也是气得要命,牢牢记在心里。终于有一天,那调皮的男孩来我家附近玩游戏了,我一看见他就发抖了。我慢慢挨近他,趁他弯下腰去躲藏时,猛地往他背上打了两拳,发疯一样地跑回家。奇怪的是那男孩根本就没来追我。而我,回到家后那个激动啊,那个心跳啊,那个害怕啊。后来当然平安无事。现在回想起来就清楚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打在一个大男孩背上的两拳算什么呢?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觉察到,当时他在玩“躲摸子”的游戏呢。可是我当时的预谋,我的紧张,我鼓起勇气时的那种感觉,以及报复的实施,一直到了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我估计当时整个过程也就不到五分钟,那五分钟也许是我生命中的转折点吧,我的感觉有一个小时以上。

1985年,儿子上小学了,学校离家不远。但是我还是不太放心,因为他才6岁,长得也矮小。11点多钟我就去接他。刚走出家门便看见儿子狂奔而来,大书包在屁股上“啪嗒啪嗒”的。他跑得满脸通红,头上冒汗。一问呢,原来是被同学追打,是那些同学“欺生”。我舒出一口气,分明看见历史又在重演。不过那一次,我并不那么愤怒,我知道这种经历对于儿子将来的成长是很宝贵的,我也没有天天去接他,或报告老师。

愤怒是一种直觉,它既可以催生艺术,也能毁掉一个人,就看这个人的理性是如何发展的,看他有没有反省的能力。一般来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直觉是受到坚决排斥的。一个中国人,如果能在始终保持自己的这种直觉的同时,不断提高理性方面的修养,如果他又长期受到压抑(保持直觉就必然要受到压抑),那他的潜意识的储藏一定是非常丰富的。然而,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是怎样做的呢?他们要么“看破红尘”,变得油头滑脑,早就不再愤怒;要么极为善于将自己的情绪平息,变成整天练“气功”的植物人;要么就由于得不到发泄而真的变成了精神病人。大概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真正的艺术家如此之少,就算出了几个也难以坚持到底的原因吧。没有西方思想的底蕴,大部分作家后期的写作都变成了玩弄技巧,玩弄文化,不再有真实的冲动。因为要在这方水土上生活得好,人就得学会化解内心的矛盾,学会向植物化方面发展。

红花衣和日记本

我们家里小孩多,布票远远不够用,母亲就买回一大匹极便宜的粗麻布给我们做衣服。衣服做好后,男孩子的全部用染料染成黑色,只有我的那一套没有染。我记得裤子是紫色的底子上起花朵,上衣是大红底子起绿小叶。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色彩搭配,觉得怪扎眼的,难看死了。可是没有别的衣穿,只能穿它们。我穿着这身衣服忐忑不安地来到学校,马上就听到了议论。“乡下人……”女孩们说。有一个长得像洋娃娃的同学还特地到我跟前来问:“你怎么穿这种衣服啊?”我答不出,我的脸发烧,恨不得钻进地里去。

那一天,大家都不愿和我玩游戏,嫌我乡里乡气。不过毕竟是孩子,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他们就忘了这事,又和我玩起来了。当然,我知道她们当中有几个是从心里瞧不起我的。想想看,一个奇瘦的女孩,脸色苍白,穿着那种母亲用手工赶制的,硬梆梆红通通的大花衣,同样硬梆梆的紫色花裤子,那会是什么样子,当然土得掉渣了。我是不敢同人比穿的,我的最大的愿望是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一来我瘦骨伶仃,穿衣服撑不起,二来我的所有衣服全是便宜布,母亲粗针大线缝制的,上不得台面。

尽管样子难看,尽管从来出不了风头,尽管老师也因为我的“出身”而对我有异样的眼光,我却并不消沉。现在回想起这事来有点怪,或许是我体内超出常人的活力给了我某种自信?我总是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从来没有一刻消沉过。荡秋千我能荡得最高,短跑我能跑得最快,作文我能写得最好,算术总是第一。当然我做这些事也远比别人认真,花费的劳动也比别人要多。

老师让我们每天写日记,交给他批改。他要求我们每个人买一个正式的日记本,外面有塑料壳的那种。那时的塑料是很贵的。是时髦的东西。

星期六,父母带我上街去买本子。我们来到百货店的文具柜,我看中了柜里的好几种,红的黄的,有花儿的,我激动得一颗心在胸膛里“怦怦”直跳。可是他们叫营业员拿出来翻了翻,又退回去了,说“太贵了。”我大失所望。后来又去第二家,又看了一通,还是说“太贵。”这时我已经很不高兴了,但还抱希望。第三家是大百货公司,里头什么日记本都有,简直看得眼花缭乱。我觉得那本鹅黄色的、厚厚的最合我的意。我眼巴巴地看他俩商量了很久,最后,父亲居然叫营业员拿出一个深墨绿色的,马粪纸的外壳,然后再要了一个小小的写字本,将那简易写字本往马粪纸的外壳里头一套,说:“好!这不就是日记本吗?”我站在那里,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我脑海里不断地出现同学们那些花花绿绿的塑料包皮的日记本,委屈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于是我就在这个一半马粪纸一半漆布做成外壳的日记本上写日记了。我的字迹端端正正,我几乎每隔几天就发誓,要努力锻炼自己,将自己改造成一个更好的人。当老师将全班人的笔记本放在讲台上时,我看见我的墨绿色的小本子缩在那一堆花花绿绿的豪华本里头,那么不起眼,那么害臊!

当我长大起来后,再去看父亲给我买的日记本时,就发现了他深藏的一番苦心。本子的纸张十分好,一点都不是低档货;而墨绿色的外壳更是大方朴素,很有格调,确实是比那些塑料本本好看多了。我那个时候看不出,是因为我还没修炼到他那个份上吧。啊,那种压抑,不是于无形中打掉了我身上的轻浮之气吗?回想这一生,的确从未真正轻浮过,主要还是得益于老谋深算的父亲的影响吧。

母亲让我穿难看的红花衣是为了省钱,维持家庭的收支平衡,父亲给我挑日记本则是于无言中教会我什么是朴素之美。那一次的委曲刻骨铭心,是不是就因为这,我的小说里头才从来容不得花哨的形容词,也容不得轻浮呢?是不是这类原因呢?这又要追溯到潜意识里头去了。

。。

红色

东京的街头,姑娘们一色的黑衣裙,配上黄色的皮肤,像清秀的乌鸦。黑色是典雅,是神秘,是高贵,令人想入非非。但一旦满街都是这种东西,心里就感到有点乏味了。哪来那么多的神秘啊。那是九十年代初我看到的风景。如今我们这里的姑娘和妇人也学着这样打扮了。似乎个个都想高雅,个个都想神秘。当然,绝大多数人那样着装只是为了跟上潮流。因为黑色不“俗”,因为生怕别人说自己“俗”才穿黑的吧。可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俗啊。

在儿时,我最喜欢的色系是红色——大红,金红,那是接近于火的颜色,也是我的最爱。水红,接近自然,激起幻想。我不喜欢玫红,觉得有点儿脏。那个时候,我没有挑选衣服的自由,家里给我什么就穿什么,再难看也得穿。有两个小姑娘穿着大红色的小皮鞋来到学校了,在我眼里,她们像一对小公主!后来儿童节来了,母亲不能给我们买新衣,就买了两根大红色的薄绸给我扎头发。那只是窄窄的两绺,而且只扎了两天就坏掉了。可在那两天里头,我时时刻刻感到说不出的激动!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我只知道我太喜欢那蝉翼般透明的红绸,它们的色彩,它们的质感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 每次我向镜子里头一看,就无比的振奋。然而儿童节不是常有的,我很快又回到了灰溜溜的,不合身的服装里头。

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想象一个全身穿着火红衣裙的公主;我收集的水果糖纸里头,我最爱的是那张金红的米老鼠图案的。但家里从不给我买红色的衣服和用品,也许他们觉得“扎眼”。我记忆中只穿了一次红衣服,是那种脏兮兮的,红底起黑花的便宜布,同学都说难看死了。而同学那件湖蓝底子起水红点子的泡泡纱裙子,让我几乎看呆了。我喜欢煤火烧出的金红色,我久久凝视那火眼的深处,那么热烈,那么有力。如果燃烧得不充分的话就不好看了,昏昏的暗红色,很脏。这时就要用火钩去拨弄,让空气贯通进去,直到中心变成金红,升腾起骄傲的蓝火苗。常常我能听到火苗生长的声音:“呼——呼!”那是挣脱地狱钳制的生命力。有一回,终于得到一盒劣质的蜡笔,立刻用来画金红的火花。画着画着就失望了:那么脏,红不红,灰不灰的。

最美的,最能代表我的渴望的是晚霞的金红,尤其是那种“火烧云”。我站在院子里看呀看的,生怕看漏了一点点。这大自然的最后的燃烧,在我心中掀起莫名的浪涛。我感到,纯金般的朝霞没法同她相比,她红得那么不顾一切,那么符合我心底的欲望,我一次又一次为那红色的绽放在心里欢呼。啊,看啊,又来了,还有更难以想象的呢! 那个云门的最深处里头喷出来的火…… 站在院子当中的小女孩看到的,决不仅仅是纯粹的大自然的力量,令她心底颤栗的,应该还有某种理念的庄严。她说不出,但她感到了。

到了十四岁,我才开始喜欢玫红了,不过只限于纯正的,玫瑰花的那种玫红。那时我已看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我感到安娜就是那种红色——一种成熟到极致的,绝决的美。还有高贵的品质。托尔斯泰的女性里头写得最成功的就是这一位,我们那个时代有不少女孩都以她为偶像——大概潜意识里头,人人都想拥有高贵的精神吧。而其实,她的高贵正是来源于她的质朴和深厚。那是上天和环境赋与女人的稀有的礼物。她的那种品性甚至使得她的情人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看到玫瑰我就想起这位俄罗斯女性,想起作者心灵的这个方面。

现在我很快就要老了,我仍然喜欢红色。当我每天走进大自然获取灵感之际,我的大脑就会燃烧起来。我看见火烧云,看见红得奔放的秋叶,那么自在,自足,仿佛是最后的告别,又仿佛是重新的开端。我一边奔跑一边想,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更幸福的瞬间?在云海深处,隐约传来异域的号角声。

。。

灾变

我们常要“演习”,因为有各式各样的敌人来进攻。

那一年我还没到上学的年龄,外婆在居民小组开会回来,她告诉我们说,下午要演习,因为“苏修”有可能打过来,我们都要做准备。一听到防空警报,我们就要躲到防空洞里头去。我听了以后心里极为不安,那几个轰炸机的名字(不知是谁提供的)让我听了更是恐怖得不得了。但是下午我们好像并没有去防空洞,也许演习取消了。关于轰炸机的梦啊,充斥着我的童年。我不知道轰炸的后果是什么,也无从想象,因为那时还未曾领略过“死”。我记得自己在梦中看见很高很远的天空里悬着轰炸机,而我在下面奔跑,那么的弱小无助。

后来上小学了,不仅常演习,还要学习各种战地知识,尤其是关于原子弹的知识。据老师说原子弹是可以防御的,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保全性命。由于怕死,我听得特别仔细,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我决不能死,决不能。

上课途中,警报就响起来了,于是猫着腰跟在同学后面出教室,到墙根下蹲着,用手蒙住眼睛和耳朵。我心里想,只要不看那原子弹就死不了。这么多人,哪里就轮到我来死呢?那些调皮点的同学都从指缝里偷看老师们放爆竹,只有我一本正经地蹲着,一动不动。哨子一响,我就惊跳起来跟着老师换地方。我必须掌握战地知识,这样,即算明天原子弹来了,我也可以保全性命。

我们都不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但我们的脑子里天天被灌输那种明天就有可能开战的紧迫念头。如果炸弹丢下来,看上去很大,就说明离得比较远;如果看上去很小呢,你得拼命跑,不然小命就没有了。在操场上,我一次又一次地仰着脸看那刺眼的天空,拼命设想着炸弹的情形。

好多年里头,我一直坚信,灾变是可以避得开的,只要你有足够的警惕性和灵活性,以及判断的能力。然而现实将我的梦彻底砸碎了。一年又一年,我渐渐地明白,有很多灾变都是绝对躲不开的,它就是你自己,它潜伏在你体内,如同那些有致命杀伤力的病毒,随时等待发作。我被可怕的灾变击倒过好几次,有时,那就同死过去了一样的绝望,我遍体鳞伤。好多年里头,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死里逃生的确是可能的,正如那时课堂上老师教导我的那样。啊,就好像,童年时的演习真的是某种预兆。不过后来,我没有躲,因为无从躲起,不知道灾变从哪方来。我唯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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