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中的焦渴,心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天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策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朋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革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革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镂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士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当年他杀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国军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丧在他这毒龙镖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着毒龙镖,大惊之后,心里想道:“这一定是屠百城无疑了,他这么高的武功,却是谁有那么大的本领把他杀死的?”
心念未已,忽听得“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已是向他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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