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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1页)

派翠克·高尔(原名约翰·芳雷)致基甸·菲尔博士的一封信

某月某日,远赴他国途中

亲爱的博士:

没错,我正是罪犯。是我独自杀死了那个冒牌货,所有让你伤神的那一切装神弄鬼也都是出自我手。

我写这封信给你有几个理由。首先:我个人对你怀着(尽管愚蠢)真挚的喜爱和敬意。再者:你表现得实在出色极了。你逼迫我一步步退出每个房间、退出每一道门、终至不得不离开家园去逃亡,你的手法让我对你萌生无比崇敬,因此很想印证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完全符合你的推论。容我向你奉承一句:你是惟一和我斗智斗赢了的人;不过话说回来,我向来就不善于和教师辈对抗。第三:我原以为我找到了完美的乔装方式,如今既然已经无用了,那么就让我来吹嘘一下它的优越吧。

我期待你能回我的信。等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和我挚爱的茉莉应该已经到了某个和大不列颠没有犯人引渡条约的国家。这国家相当燠热,不过茉莉和我都很喜爱燠热的国家。等我们在新家安顿下来之后我会捎个信给你,让你知道我们的地址。

我有个请求。我们逃亡之后,在一连串难堪的流言当中,我势必会被报纸、法官以及其他擅长扭曲真相的大众媒体描写成撒旦、怪物或者狼人之流。但是,你很清楚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对谋杀这种事没有偏好;不过,倘若说我对那畜生的死感觉不到一丝懊悔,那是因为——希望如此——我不是伪君子。有些人天生异于常人,就像茉莉和我这种人。倘若我们立志借着研究学问和白日梦来让这个世界变成更有趣的地方,那么我得说这会是凡夫俗子的福气以及世界迈向光明的起点。因此,万一你听见有谁大肆发表关于撒旦和他的女巫新娘的言论时,请你告诉那位人士,你曾经和我们两个喝过茶,知道我们身上并没有长角或者圣痕。

但现在我必须把我的秘密告诉你,这同时也是这桩你所热心进行调查的案子的秘密。这秘密十分单纯,用4个字就能充分表达:

我没有腿。

我没有腿。我的两条腿是1912年在泰坦尼克号船难的一个小插曲当中被那个畜生给截断的。它的过程我稍后再述。从那以后我所穿戴的这双了不得的义肢,我想,恐怕是没能够成功掩饰我的缺陷吧。我知道你注意到我走路的样子——也不能说是跛行,但总是有些笨拙甚至怪异,当我想加快脚步的时候往往力不从心。事实上我无法走得很快,关于这点我稍后也会提到。

你可曾想过,人工义肢可以让人在乔装的时候拥有何等优势?我们有假发、假胡须和油彩这些个华丽的道具;我们可以用黏土改变相貌,用填充垫改变体形;我们可以将各种细微的乔装技巧发挥到无比高妙的境地。但是,有个惊人的事实我必须指出来,就是我们从来不曾使用最容易骗过眼睛的一项乔装方式——改变身高。常听人这么说:“人可以改变这改变那,可是有样东西人乔装不来:身高。”容我更正,我可以随心所欲变化我的身高,实际上我已经这样做了好多年了。

我不是高个子。说得更精确些,假设我有办法可以测量我原来应有的身高的话,我应该不会是个高个子。让我们这么说吧,假若没有泰坦尼克号上那位小同伴从中阻挠的话,我应该有约莫5呎5吋高。

下肢(注意我的含蓄措词)遭到截除以后,我的实际身高只剩3呎不到。如果你有所疑惑,只要贴着墙壁测量你自己的身高,观察一下我们称之为腿的这对神秘的附属物所占的比例。

订制几对义肢——这是我到马戏班头一件做的事——然后拿这些道具苦练一番,我便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身高了。很有趣的是,你会发现人的眼睛是多么容易受骗。例如,想像你某个身材瘦小的朋友突然变成个6呎大个子出现在你眼前;你的理性会拒绝接受这事实,若是再加上一点其他的乔装技巧,你就完全认不出他来了。

我曾经变换过好几种身高。我一度是6呎1吋。当我扮演著名的算命师角色“阿力曼”的时候,我几乎是个侏儒;我乔装得如此成功,当我后来以派翠克·高尔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好心的海洛·魏凯先生面前的时候,他完全被我瞒了过去。

还是从泰坦尼克号船上发生的事情开始说起吧。几天前我回来申诉我的继承权,那时我在书房里当着众人所说的都是事实——只有一点稍稍扭曲以及明显的省略。

如同我说过的,当时我们的确互换了身份。如同我所说,那个软心肠的小东西也的确试图要我的命。只是他用的方式是把我勒毙,因为那时候他比我高壮。这出小小的悲喜剧是在悲怆至极的殿柱之间上演的;而你猜中了这个背景。这背景就是一道巨大的白漆不锈钢门,防水舱壁门,可以把一艘客轮变成许多密闭室,以它那数百磅重的金属门抵挡不断渗入的海水。可是当船身突然倾斜时,门上的铰链被挤压、裂解的情形,我想是我从未见过的恐怖景象;那感觉就像世闻一切秩序瞬间溃决,或者旧约圣经里的迦特城门崩塌了。

其实我这位小友伴要求的并不多。他把我掐到几近昏迷以后,就想要将我关进那间防水密室里头然后逃走。我反抗着寻找手边任何够得着的东西——发现门上挂着支木槌。我敲了他多少次,我不记得了,可是这舞蛇女的儿子好像一点都不在意。我努力想挤出门外——很不幸的,这时舞蛇女的儿子拿身体去撞门,加上船只的摇摆,门铰链脱落了。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身体——两条腿除外——就这么被整个截断。

那是个英雄充斥的年代,博士,任何英雄事迹很少被拿来赞颂或者表扬。是谁救了我——不管是旅客或船员——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像只小狗似的被抱起然后送上一条小船。至于那位两手血腥、眼神飘忽的舞蛇女的儿子,我猜想他大概罹难了。我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了下来,我想应该得归功于咸海水,不过那段时间十分难熬,直到一周以后我才记起这些事来。

几天前我在芳雷宅园当众所陈述的故事当中,我提到我的名字“派翠克·高尔”,是过世的马戏班负责人波里·叶尔德里区取的。我也稍微解释了我当时的心态。若说我没有完整说明我的心态,你该明白原因所在。波里很快就替我找到在马戏班的用处,因为我是个(别误会我在自我宣扬)畸形怪物,又具备以前在家乡阅读所得来的算命技能。那实在是一段极其痛苦又充满羞辱的日子。尤其是得学习只用双手“走路”。我不想花时间描述这部分,因为我不希望你认为我在乞求怜悯或同情:光是想起这念头就让我气愤莫名。我可以接受你的尊重,或者杀了你。至于你的怜悯?去死吧!

这也突然让我想到,我似乎一直在装腔作势,借着些我遗忘已久的往事把自己塑造成悲剧人物。那么,让我们轻松点看待事情,也对无法改变的事实一笑置之吧。你知道我的职业:我曾经是个算命师、假灵学家、占星学家以及魔术师。我初抵芳雷宅园的那一晚不经意地给了暗示。然而我扮演过太多角色,有过太多个方便的化名,对于是否被识破我倒并不怎么担忧。

我很雀跃地向你保证,少了双腿对于我的事业其实是个恩赐。虽说我别无选择。但是义肢总是一项阻碍;我想我从来就没真正学会适当的操作。早先我学会用双手来移动身体,我敢说,速度极快而且灵活。不必我说你也想得到,这对于我的假灵媒事业相当有帮助,同时也让我能够为观众制造种种奇幻的效果。想一想,你会明白的。

每当我使用这类技巧时,我习惯在义肢和长裤里头穿戴塞有橡皮垫的闭口短裤,这可以充当我的腿,而且无论在哪一种地面都不会留下痕迹。由于快速换装是非常必要的,我也练就了在35秒钟之内取下或者装上义肢的功夫。

当然,这也正是我能够操作那个机器人偶的一项单纯却又无比难堪的秘密。

话说,历史总是不断重演。这类事情不只可能曾经发生过,它的确曾经发生过。你可知道,博士,这就是坎普林和马杰尔所发明的下棋机器人偶的操作方式?只要找个像我这样的人作为助手,进入人偶的底座盒子里头,就能让这些玩意儿风靡欧洲和美洲长达50年之久。既然这骗术连拿破仑和菲尼亚士·巴纳姆(译注:PhineasTailorBarnum为19世纪著名演艺经理人,专办怪异节目及展览)这些大人物都无法识破,那么倘若它也骗过了你,你也不必觉得难过。事实上,它并没有能瞒过你,听你在阁楼上给的暗语,我就明白了。

我非常确定这就是17世纪黄金女巫的秘密。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那可敬的祖先汤玛斯·芳雷以天价买下它并且发现这秘密之后,这个机器人偶会被冷落至此了吧?他们把这东西的内部秘密告诉了他,而就像所有发现了这秘密的人一样,他惟有震怒。他以为他得到的是个宝贝。谁想到他花钱换来的只是个精巧的骗人玩意儿,除非他能够找个身材特殊的人来操作,否则根本无法拿来唬他的朋友。

它的原始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如同你看过的,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它内部的空间够大了。你进入人偶的“沙发”或者底座盒子之后,关上门,随着门的关闭,控制着人偶操作的盒子顶端会开启一扇小窗。这盒子里——只是简单的机械原理——有十几支连接着人偶手臂和身体的连杆。机器人偶的膝盖有隐藏式小孔,可从内部打开来的,让操作者看见外面。马杰尔的人偶就是因为这原理所以懂得下棋;100多年前的黄金女巫也是由于这原理因此能够弹奏西塔琴。

不过黄金女巫的引人之处还是在于,藏在它盒子里头的操作者能够隐身不被看见。我想这是黄金女巫的发明人比坎普林高明的地方。在表演开始的时候,魔术师会打开盒子,让观众观察它的内部,见证它的确是空的。那么,操作者是用什么方法钻进去的呢?

我不需要告诉你。就凭案发隔天你在阁楼上所说关于表演者服装的那番话——谨慎地针对我而来——我已明白你非常清楚;这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众所皆知,魔术师的传统服装包括一大件画满象形文字的长袍。黄金女巫的发明人只是借用了它的原理——这原理后来也被拙劣的印度魔术师沿用——就是拿这长袍来掩入耳目。就印度魔术师而言,是让一个小孩爬进一只隐藏的篮子里去;就黄金人偶而言,是让操作者趁着魔术师在灯光昏暗中舞弄长袍的瞬间钻进机器里头。我自己就曾经在许多次表演当中成功地使用这项技巧。

说到这里我必须再回溯一下我的生涯。

我最成功的角色是在伦敦扮演的“阿力曼”——希望你能原谅我拿一个祅教恶魔的名字来为一个埃及人命名。可怜的魏凯,你绝不可以怀疑他和我这桩丑事有所沾染,因为他直到今天都还不知道我就是那个曾经受他悉心照料的长胡子侏儒。他在那件诽谤案当中庄重地为我辩护;他真心相信我拥有超灵能力;当我以失踪爵士的身份再度出现的时候,我想,聘他担任我的法律代理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推事先生,那桩诽谤案至今仍让我耿耿于怀呢。我热切期待我有机会在法庭上展现一下我的超灵能力。要知道,我的父亲和法官曾经是同学;我准备在证人席上进入神迷状态,然后向庭上道出有关他的种种真相。我父亲在90年代的伦敦社交界颇负声望:这对阿力曼在顾客面前展现洞察力的贡献事小,对于他想要揭露的争议性话题影响事大。不过我的性格弱点之一就是无法抗拒戏剧效果的引诱。)

我的故事也就是从阿力曼这个角色开始的。

我本来不知道“约翰·芳雷”竟然还活着,更别说他还摇身一变成了准男爵——约翰·芳雷爵士,直到有一天他走进我在半月街的咨询室,对我说出他的烦恼。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嘲笑他,这是事实。这种巧合就连基度山都不敢奢想会发生吧。但是我想,我是说我想,在替他的躁热心灵涂抹香膏的同时,那阵子我也着实让他过得相当忐忑不安吧。

无论如何,我和他巧遇这件事的重要性还不及我和茉莉的重逢。关于这个话题我的心神恐怕是过于动荡,以致无法谱出温柔的诗篇来。你看不出我们俩是同类吗?你看不出茉莉和我一旦找到了彼此,就会厮守直到世界的尽头?这种爱是一触即发、彻底而且令人目盲的;蕴含着一种炽烈的调性;借用美国一种叫做“红狗”的消遣游戏的说法:“喊高、喊低、非赢即输。”我必须大笑两声,否则我恐怕会开始忘情地吟唱起情诗来了。她并不觉得(当她发现时)我的身体缺陷是可笑或者可憎的。我没有在她面前重弹钟楼怪人或者野兽悲歌的滥调。提醒你,不可以为那些灵魂阴暗者的爱情不如那些高尚纯洁的爱。冥府之王哈得斯的爱不仅和奥林帕斯山之王宙斯的爱一样真诚,而且滋育着大地;然而宙斯这可怜虫却只能化身为天鹅或者一阵黄金雨才能到处出巡。我很感谢你对于这个部分付出了关注。

当然,这整件事情是我和茉莉策划的。(你不觉得有些诧异吗,我和她在宅园的那场厮杀略嫌过火了些?她对我的屈辱说得太急,而我的嘲讽也刻意了点?)

讽刺的是,我是真爵士,然而我们除了这么做之外别无选择。那个畜生发现了你所谓她的秘密恶魔崇拜嗜好;他利用这点来进行理直气壮的要挟,好让他继续占据爵位;如果她拆穿了他,他也会拆穿她。倘若我想争回爵衔——而这正是我的决心——倘若我想赢回她做我的合法妻子,过着坦荡的两情相悦生活——这也是我决心去做的——那么我就得杀了他并且把它设计成自杀。

你也发现了,茉莉动不了手去杀人;而我呢,只要足够的专注力几乎无所不能。我并不认为我亏欠了他什么,而当我看见他在伪善的过往之后所呈现的面目,我明白了清教徒是如何造就的,以及这些人为何会从地球上消失。

我们的行动非得在当晚的那段时间之内完成不可,我的计划不能在那以外的时间进行。自杀不能发生在那之前,因为我不能贸然出现在宅园,冒着太早暴露身份的危险;而那家伙也必须在知道存在着对他不利的证据之后才能自杀。你知道,他在进行指纹比对的期间走进花园,真是给了我绝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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