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我得知史密斯想与阿拉伯人[1]建立联系,我就与他决裂了。我对他明言:“伙计,这是一个愚蠢的主意。我一点儿也不反对他们集会,讥讽,唱歌。甚至,尽管我认为征集签名也不是件好事,但我能容忍。但是与平民为伍!算了吧!这个——你别在意——我不会参加。你们愿意做你们自己去做。我不想做这种火上浇油的事。我顶多充当灭火者,但也不太情愿。”
我读了他们的宪章。那还是幸福的派逊斯,那个很容易睡觉的历史学家从《大宪章》《独立宣言》和早期布尔什维克的狗屁文章里剪出来的。都是些空洞的废话,“每个人都为自由而生……”真是笑话。[2]
再者说,当时我差一点离开精保局。那帮处理人质事件的家伙,都是些无与伦比的懦夫,他们愁眉苦脸,束手无策。有些精保局警官忧心忡忡地说,那些,人质都有家庭,有孩子。这是什么屁话,难道那些阿拉伯人就没有孩子?没错,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对自己也要狠一些,我对他们讲。因为如果我们现在放人,马上就会爆发一场雪崩。
我是对的。那个还活着的阿拉伯人被释放,精保局一位高官在电视里闪烁其词地道歉(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那份耻辱),老百姓为遇害者举行罢工。现在他们才不管我们后不后悔:要求政府下台,惩罚凶手!
我们为放回来的精保局人员举办了一个盛大的晚宴。精保总局局长、核心党的全部高官和欧亚国大使纷纷出席。气氛欢乐,也许欢乐得过分。他们嘲笑那些突然异想天开、想要自由传播伊斯兰(一种宗教!)的老百姓。精保局局长笑逐颜开地指着城郊的方向说:“这个地方,交给你们了。”
[1]原文如此。本书中穆罕默德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人,不能称为阿拉伯人。可能是信仰伊斯兰教这一点,使作者将两者混淆。——编者注
[2]你看,警察也这么说,就像我的上司在他那本新出的、由我为他搜集全部资料的“历史性”专著里所说:“从人们出生的相同生物环境中抽取某种先验的平等是可笑的歧见……”先验的!——这是他喜欢的表述。同事也都这么叫他(当然是胆小地在背后叫!):那个先验的。顺便提一下,《大洋国法律宪章》是由那里的“科学知识界专业权威”补充的,只是漏了这句话。我们的所长也游刃有余地销毁那些与“回忆”相符的重要历史文献。好吧,关于这个,咱们回头再谈,亲爱的先验先生!——历史学家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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