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没办法,谁叫我要娶它的女主人呢,以后不讨好它点,我岂不是自找苦吃嘛,再说了,你马上要成我老婆了,我怎么着也得接受你这只猫啊,对吧,谁叫我爱你呢。来,嘴一个。”
“去去去~~,讨厌!啥时候也学会这一套溜嘘拍马的工夫了?啊?”
“嘿嘿,我是说真的嘛。好了好了,我放在床头了,明天你自己给它带上吧,我在想,带上它以后,丫咪是否会变的稍稍可爱一点。。”
“知道啦~~,放床头吧。时候不早了,亲爱的,关灯睡觉吧,我明天还要上班,你更是要赶回工地呢,睡吧。”
“嗯,晚安,宝贝儿。”
“晚安”
蒋盈盈没过一会,就沉沉睡去了。郁峰还在把玩这个铃铛。也看不出这铃铛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作工的确比较精致小巧,青铜的材质,边缘可能由于猫经常带的缘故,被磨擦的锃亮,而中间猫咪碰不到的地方,有点发黑,看样子,这个铃铛有点年头了,至少不是新的。唉,也不知道带过多少小猫。想到在地铁看到那个小姑娘哭的红红的眼睛,郁峰顿觉心生怜悯,多可爱的小丫头啊,心爱的猫不幸病死了,为了寄托它的哀思,竟想出了这么个办法来,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郁峰将铃铛放在床头,关了床头灯,搂着蒋盈盈,不一会,也开始进入梦乡了。
在梦里,他梦见有一只猫在追他,他就在不停的跑啊跑,回头一看,猫变成了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正凶狠的对着他,似乎马上要咬掉他的脑袋了。那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快要让人发疯了。
“醒醒啊,郁峰,快醒晒,都七点半了,再不醒我要迟到了。快点啊,懒猪。”
郁峰惶恐的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的脸,而是他的未婚妻,蒋盈盈那张清秀美丽的脸。过了足足有五分钟,他才从梦里回过神来。
做了一晚上的恶梦,一点也没休息好,唉,快成熊猫眼了。
他起身来,抓了抓蓬松的头发,穿着鞋子到卫生间里去洗漱了。
洗完脸出来,正看到蒋盈盈在给丫咪铃铛,又像哄小孩似的对着猫说,“乖丫咪,看看,这是你的男主人专门给你买的礼物哦,你一定得知道人家的好心哦,以后不可以再不理他,明白么?你要是再欺负他,我就把你丢掉!”
盈盈祥装生气的吓唬着丫咪,看的郁峰直想笑。
“笑什么笑,还不赶紧把桌上的豆浆喝了,一会就凉了,喝完赶紧去工地吧,那边一大堆人等着你呢。”
“遵命,老婆大人!”
郁峰来了个立正的姿势,还像模像样的把手掌平指太阳穴上,行了个军礼。
这一下把盈盈给逗的咯咯直笑。
而就在这时,郁峰又看到了那个冷冷的眼神,那是丫咪的,它像两把尖刀一样,穿过盈盈的身体,直射入郁峰的眼帘,郁峰不仅打了个寒战。
很难想象那竟然会是只猫的眼神,那分明就是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敌人时所透露的那种眼神,冷漠,淡然,仇视。可这些分明应该是人的眼神,却偏偏从一只猫的眼中射了出来,怎能让人不打寒战?
郁峰不想再多看到它了,赶紧挎上自己的包,穿鞋出门了,临走前还不忘给盈盈一个热吻。
七点多钟的上海,早已经是日上三杆了,上海是中国比较东边的城市,所以天亮的极早,大冬天五点来钟,天就已大亮了,那些清晨出来锻炼身体的老头老太们,这时已经在各个能利用上的地方,开着一些老曲子,开始舞刀弄剑了。
而大部分行色匆匆的人,都是些上班族,街上到处可以看到拎着几个包子,或者是一个糯米油条卷的人,低着头脚步飞快的往公交车站或是地铁站赶路了。
新的一天,又有了一个新的开始,谁又能知道,今天会否会是一个不同的一天呢,在这一天里,又会不会有什么新的故事发生呢?
第三章 《庄子。齐物论》
郁峰坐在地铁上面,随着地铁轰隆隆的开着,还得坐四十来分钟才能到中山公园,唉,上海这什么都好,就是太大,而偏偏他的工地与蒋盈盈的住处一个在西,一个在东,来回一次往返就得将近三个小时,这还是坐地铁,若是转公交车,四个小时都到不了!坐火车到杭州打个来回也不过就这点时间了,唉。
百般无聊之际,随手从包里摸出一本书来,是一本仿古的线装书,做的跟古书一样精致,一根棉线将页与页之间穿插起来,这是前几天郁峰在逛书店时,在一个书架上发现的,当时便被吸引住了,先不管书的内容是什么,光这种古色古香的样式,就让郁峰很喜欢了。
买完之后郁峰就随手丢在包里了,一直也没什么时间看,今天正好无聊,就摸出来瞧瞧。郁峰虽说是读电气自动化出身的,但对于文学,从小便一直很爱好,在呀呀学语时,郁峰的外婆便开始教他背唐诗三百首了,虽说他那时大字还认不全几个,但记忆力出奇的好,上小学时,他已经能背三四十首了,看的老师都直咂舌。上初中时,郁峰的作文便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在全班朗读了。大学四年更不用说,从一年级起就当语文科代表,还加入了校文学社,时不时的便有作品在校广播站发表。工作之后,由于忙于生计,郁峰很少能有机会再写东西了,但还是保留着喜欢看文学书的好习惯,一来可以增长文学知识,二来就当陶冶情操了。
郁峰一看书名,乖乖,原来是庄子的《庄子。齐物论》,难怪会配上这么个书的样式呢,够古的。。。这玩意太专业了,不是一般学文的人,还真的很难看得懂的,不过现在也没什么别的事干,算了,就当看故事了,随便翻翻吧。
郁峰看书有个毛病,喜欢倒着看,人家先看开头,他是先看结尾,他对盈盈说,一本书的精华基本上都在结尾,前面写那么多,基本上也都是为了这个结尾做铺垫,所以看明白了结尾,一本书的意思也差不多看了个六七层了。
正巧,在书的未尾,是一篇很多人都知道的典故,庄周梦蝶。本文由hrs0805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
酒过三巡,人话也就多了。郁峰这时突然想起了昨晚的事,于是就把小杨拉过来,讲悄悄话了,“阿伟,你见过能听得懂人话的猫么?”
“见过啊!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不是吧???在哪见过的?”
“我姨家啊,她家就养了只波斯猫,可听话了,我叫它咪咪它就冲着我喵喵的叫,我叫它来吃饭饭,它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吃东西,当然听得懂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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