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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巴黎圣母院作者 > 第26部分(第1页)

第26部分(第1页)

的短披褂。市民接待室的两个捕快身穿半红半蓝的万圣节的短衣,站在大厅深处桌子后面一道紧闭的矮门前放哨。厚墙上只有一扇尖拱小窗,从窗上射进来一月的惨白光线,正照着两张古怪的面孔:一张是刻在拱顶石上作为悬饰的石头怪魔,另一张是坐在审判厅深处百合花上面的法官。

这位小堡的预审法官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高坐在司法长官的公案上,两侧摞着两叠卷宗,双肘撑着头,一只脚踏在纯棕色呢袍子的下摆上,脸孔缩在白羊羔皮衣领里,两道眉毛被衣领一衬托,好像显得格外分明,脸色通红,神态粗暴,眼睛巴拉巴拉直眨,一脸横肉,威风凛凛,两边腮帮直垂到颔下连在一起。说真的,你们不妨把这一切综合起来想象一下,便可知道这位法官的尊容了。

可是,预审法官是个聋子。这对一个预审法官来说,只是轻微的缺陷罢了。弗洛里昂虽然耳聋,却照样终审判决,而且判得非常恰如其份。真的,当一个审判官,只要装做在听的样子就够了,而这位可敬的预审法官对公正审判这唯一的基本条件是最符合不过了,因为他的注意力是绝对不会受任何声音所干扰的。

况且在听众席上有一个人,铁面无情,严密监视着预审法官的举止言行,他就是我们的朋友磨坊的约翰·弗罗洛,这个昨日的学子,这个行人,在巴黎肯定随时随地都能遇见他,只有在教授的讲台前面除外,不见其踪影。

“喂!”他对身旁冷笑着的同伴罗班·普斯潘悄悄说道,就眼前的情景议论开了。“瞧,那是雅内敦·德·比松,新市场那个懒家伙的漂亮小妞!——活见鬼,这个老东西还判她的罪!这么说来,他不但没有耳朵,连眼睛也没有啦。她戴了两串珠子,就罚了她十五索尔四德尼埃!这有点太重吧。法律严酷的条款①。那个是谁?是铠甲匠罗班·谢夫—德—维尔!——就因为他满师而成了这一行的师傅吗?——那可是他付的入场费呗。——嘿!那些坏蛋当中还有两位贵族哩!艾格莱·德·苏安,于丁·德·马伊。两个骑士侍从,基督的身子呀②!啊!他们是因为赌骰子来着。什么时候才能在这里看见我们的学董受审呢?看见他被罚一百巴黎利弗尔送给国王才好哩!作为一个聋子——巴伯迪安真是聋得可以——这种巴伯迪安式的聋子可是稳扎稳打呐!——我真想成了我当副主教的哥哥,要是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去赌博,白天也赌,夜里也赌,活着赌,死也赌,连衬衣都输光了,就拿我的灵魂做赌注!——圣母啊!这么多姑娘!一个接一个,可爱的小妞们!那是昂布鲁瓦丝·莱居埃尔!那是芳名叫佩依芮特的伊莎博!那是贝拉德·吉罗宁!上帝可作证,她们个个我全认识!罚款!罚款!这下可好,谁教你们扎着镀金的腰带呢!十个巴黎索尔!骚娘们!——唉!这个老丑八怪法官,又聋又蠢!唉!弗洛里昂这笨蛋!唉!巴伯迪安这蠢货!瞧他俨然在宴席上!吃着诉讼人的肉,吃着官司案件,吃着,嚼着,吃得肚胀,撑得肠满。

①原文为拉丁文。

②原文为拉丁文。

什么罚金啦,无主物没收啦,捐税啦,贡钱啦,薪俸啦,损害赔偿啦,拷问费啦,牢房费啦,监狱看守费啦,镣铐费啦,不一而足,对他来说,这种种榨取就像圣诞节的蛋糕和圣约翰节的小杏仁饼!瞧瞧他,这头猪!——哎哟,好呀!又是一个卖弄风情的娘儿!那是芳名叫蒂波德的蒂波,分毫不差,正是她!——因为她从格拉提尼街出来!——那个少爷是谁?吉埃弗鲁瓦·马波纳,执大弩的精骑兵。他是因为咒骂上帝。——处以罚金,蒂波德!处以罚金,吉埃弗鲁瓦!两人统统被罚款!这个老聋子!他准把两个案子搞混了,十拿九稳,一定是罚那姑娘骂人,罚那精骑兵卖淫了!——注意,罗班·普斯潘!他们要带什么人来啦?瞧那么多捕快!丘必特啊!所有的猎犬都出动了,想必打到一只大猎物。一个野猪吧!——果然是一头野猪,罗班!真是野猪一头。——而且还是一头呱呱叫的哩!——赫拉克勒斯啊①!原来是我们昨天的君王,我们的狂人教皇,我们的那个敲钟人,那个独眼龙,那个驼子,那个丑八怪!竟是卡齐莫多!……”

一点不错。

正是卡齐莫多,被缚得紧紧的,扎得实实的,捆得牢牢的,绑得死死的,而且还严加看守。一队捕快把他团团围住,巡防骑士也亲自上阵。这位骑士披铠带甲,胸前绣有法兰西纹章,后背绣有巴黎的纹章。卡齐莫多身上除了畸形外,则丝毫没有什么足以说明值得人家如此大动干戈的理由了。他脸色阴沉,默不作声,安安静静,唯有那只独眼不时稍微瞅一下身上的五花大绑,目光阴郁而愤怒。

①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

他用同样的目光环视了一下四周,可是眼神那样暗淡无光,那样无精打采,女人们见了都对他指指点点,一个劲地笑开了。

这时,预审法官弗洛里昂老爷仔细翻阅着由书记官递给他的对卡齐莫多的控告状,而且匆匆过目之后,看上去聚精会神地沉思了一会儿。他每次审讯时,总要这样小心谨慎地准备一下,对被告人的姓名、身份和犯罪事实,都事先做到心中有数,甚至被告人会怎样回答,应当如何予以驳斥,也都事先设想好了,所以审讯时不论如何迂回曲折,最终总能脱身出来,而不会太露出他耳聋的破绽,对他说来,状纸就像盲人犬。万一有什么前言不对后语,或者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提问,从而暴露了其耳聋的残疾,有些人却把这些情况看成莫测高深,另有些人看成愚不可及。深奥也罢,愚蠢也罢,反正丝毫无损于司法官的体面,因为一个法官不管被看成莫测高深或者愚不可及,总比被认为是聋子要好得多。因此他老是小心翼翼地在众人面前掩饰其耳聋的毛病,而且通常瞒得天衣无缝,竟连他对自己也产生了错觉。其实,这比人们想象得要容易得多。驼子个个都爱昂头走路,结巴子个个都爱高谈阔论,聋子个个都爱低声说话。至于弗洛里昂呢,他顶多只认为自己的耳朵有一丁点儿背听而已。关于这一点,这还是他在扪心自问和开诚布公时向公众舆论所做的唯一让步哩。

于是,他把卡齐莫多的案子反复推敲之后,便把脑袋往后一仰,半闭起眼睛,装出一副更加威严、更加公正的样子,这样一来,此时此刻,他就完全又聋又瞎了。这是两个必备的条件,否则,他就成不了十全十美的法官啦。他就是摆出这副威严的姿态,开始审讯了。

“姓名?”

然而,这倒是一桩从未为“法律所预见”的情况:一个聋子将审讯另一个聋子。

卡齐莫多压根儿听不到在问他什么,照样盯着法官没有应声。法官由于耳聋,并且压根儿不知道被告也耳聋,便以为他像通常所有被告那样已经回答了问题,随即又照常刻板和笨拙地往下问:“很好。年龄?”

卡齐莫多依然没有回答。法官以为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便继续问下去。

“现在回答,你的身份?”

依然默不作声。这时听众开始交头接耳,面面相觑。

“行了,”泰然自若的预审法官以为被告已经答完了他的第三个问题,便接着说道:“你站在本庭面前,被指控:第一,深夜扰乱治安;第二,欲行侮辱一个疯女子的人身,犯有嫖娼罪①;第三,图谋不轨,对国王陛下的弓箭侍卫大逆不道。上述各点,你必须一一说明清楚。——书记官,被告刚才的口供,你都记录在案了吗?”

①原文为拉丁文。

这个不伦不类的问题一提出来,从书记官到听众,哄堂大笑,这笑声是那么强烈,那么疯狂,那么富有感染力,那么异口同声,连两个聋子也觉察到了。卡齐莫多耸了耸驼背,轻蔑地转过头来,而弗洛里昂老爷,也同他一样感到惊讶,却以为是被告出言不逊,答了什么话儿才引起听众哄笑的,又看见他耸肩,认为他回嘴顶撞是明摆着啦,遂怒冲冲地斥责道:

“坏家伙,你回答什么来的,凭你这一回答就该判绞刑!你知道在对什么人讲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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