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官韩焘宣读起诉书,列举陈公博十大罪状,即缔结密约,辱国丧权;搜索物资,供给敌人;发行伪币,扰乱金融;认贼作父,宣言参战;抽集壮丁,为敌服役;公卖鸦片,毒化人民;改编教材,实施奴才教育;托词清乡,残害志士;官吏贪污,政以贿成;收编伪军,祸国殃民。
经过公审,四月十二日,江苏高等法院宣判陈公博死刑,剥夺公民权终身。
已从日本回来的陈公博之妻李励庄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复判状》。
五月十四日,最高法院驳回李励庄上诉。
六月三日上午,在苏州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对陈公博执行枪决。
陈公博在行刑前,执笔写信给蒋介石,信中居然如此写道:
“悬悬放不下的还是一个共产党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关系到国家前途,关系到党的前途,更关系到先生的前途。……”
由此可见,这位大汉奸跟蒋介石在反共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信未写完,他掷笔不写了。
他对法警叮嘱道:“请多帮忙,为我做得干净些。”
枪声响了。陈公博结束了他那五十五个春秋的生涯。
第八部分:锤炼卖国求荣周佛海呜呼狱中
如果说,陈公博是汪精卫的左膀,周佛海则就是汪精卫的右臂。周佛海走过了与陈公博相似的道路,即共产党→国民党→大汉奸。
周佛海在中国共产党“一大”之后,仍羁留在上海。热恋中的他,与杨淑慧定于当年阴历八月十六日订婚。
不料,订婚前夕,上海《时事新报》捅出消息,说“周某人行为不检,家有发妻,此次又次骗娶某女学生”。看了报纸,杨淑慧的父亲不胜震怒,把杨淑慧关在家中,不许她再与周佛海见面。
杨淑慧从窗口跳出,逃至渔阳里二号,找到寄居在那里的周佛海。于是,周佛海带着杨淑慧私奔日本,在鹿儿岛同居,生下儿子周幼海。
周佛海一回到日本,由于他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立即受到日本警方的注意,如他自己所述:
“回到鹿儿岛之后,便被刑事尾行了。我的担任教师,也向我警告了,于是我便规规矩矩做了一个很纯良的学生。当时中国的同学,并不知道我在上海和长江一带活跃的情形。因为我对他们是保守秘密的。但是刑事都知道了。……”《周佛海先生言论集》,上海中央税警学校一九四一年六月版。
一九二四年五月,周佛海受戴季陶之邀,从日本来到广州,出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秘书。同时又兼任广东大学教授。当年,戴季陶与周佛海一起进出渔阳里,高谈阔论共产主义,如今也成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
随着社会地位的改变,周佛海看准了国民党,以为在国民党里仕途通达,远远胜过共产党。
这样,一九二四年九月,周佛海提出脱离中国共产党。当时中国共产党广州区执委的负责人周恩来亲自劝说周佛海,亦无效果。周佛海写下一信,声言脱离中国共产党。这样,中共中央同意了他的脱党要求。
周佛海脱离中国共产党之后,迅速转向反共。他追随戴季陶,从一九二五年下半年开始,发表一系列反共文章,公开表明他与中国共产党决裂。
借助于戴季陶的力荐,周佛海得到蒋介石的垂青,于是在宦途上青云直上。一九二七年,他担任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总教官、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九三一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此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部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蒋介石侍从室第二处副主任。
在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长后,周佛海又日渐与汪精卫接近。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周佛海随同汪精卫一起叛离重庆。翌年五月,他随汪精卫、梅思平前往日本同平沼内阁会谈。回来后,他出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一九四○年三月,当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周佛海历任财政部长兼警政部长、中央税警总团总团长、清乡委员会副委员长、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副委员长。在汪精卫死后,周佛海任行政院副院长兼上海特别市市长。
一九四○年,周佛海在向上海中央税警学校的青年们演说时,曾“现身说法”,谈及自己怎样加入中国共产党、怎样成为中共“一大”代表以及如今的“追悔”之情。他说:
“我因为和毛泽东同乡,所以二人同住在一个私立女学校的楼上。一连开了六天会,最后一天,为法国巡捕所包围,几乎全部都被捉去。第二天,我们便都到嘉兴,雇了一只船,开到南湖中间,开最后一次会。结果推举陈独秀为委员长,我为副委员长。张国焘为组织部长,李达为宣传部长。在陈独秀没有回上海之前,我便代理委员长。中国共产党,便这样的在一只小船中,正式成立了。现在回顾起来,真和做梦一样。当时万万想不到我们几个年青的学生,会闹出这样的大乱。二十年来,流了多少血,死了多少人,烧了多少乡村,破坏多少城市,损伤国家多少元气,都是我们几个青年学生,种下的祸根。我现在想起来,真对不住国家,对不住人民。国家弄到现在这样危险恶劣的情形,我们不能单责军阀和官僚,当时在嘉兴南湖的小船中的几个青年,也要负很大的责任的。……”《周佛海先生言论集》,上海中央税警学校一九四一年六月版。
周佛海这番“自责”之言,充分表现了他在政治舞台上的高超“演技”:从中国共产党发起人转为反共猛士。
周佛海此人,精于政治投机。一九四四年,眼看着日本大势已去,汪伪政权危在旦夕,他暗中又与蒋介石眉来眼去,表示愿为重庆方面“效劳”。
正因为这样,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在南京汪伪国民政府宣布解散的当天晚上,周佛海挂出了“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的牌子,声言效忠蒋介石,气得他的“老朋友”陈公博骂他“卖友求荣”!
八月二十日,周佛海被蒋介石任命为国民党军事委员会上海行动总队司令。周佛海兴高采烈,一下子从大汉奸摇身一变,变成国民党大员。
不过,周佛海自以为得计,高兴得太早。他毕竟早已是臭名昭著的大汉奸,怎能如此遮掩而过?才当了一个月的“总队司令”,在强烈的舆论谴责下,不得不由戴笠出面,把他暂且软禁于重庆。后又移交南京监狱。
在陈公博被枪决之后,周佛海也被推上历史审判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七日,国民党首都高等法院判处周佛海死刑。周佛海不服,请律师辩护,声称他当年曾为重庆方面做了大量“地下工作”。
如此这般,一幕闹剧演至翌年三月二十六日,蒋介石发布《准将周佛海之死刑减为无期徒刑》,认为周佛海确实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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