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民国投机者
作者:有时糊涂
男主角:庄继华
内容简介:
出生在中国,十二岁随父母移民美国,对中国近代史连国内小学生水平都达不到,仅有的一点历史知识也是小学时学了点(大部分还给老师),网上东拉西扯看了点,对历史不是很有兴趣。大学专业是化学工程,毕业后,进入一家跨国公司,被派回中国大陆工作,两年中,由技术人员成长为大区经理,一次酒醉后,醒来发现回到1924年初的浙江,至于怎么回去的,主角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读者朋友可以自己设定。
本书跨度20年直到抗战胜利。
正文
第一章 柳暗花明 第一节 巧遇
投机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投机者是一种危险的高风险职业,从事这个职业的人需要具备的业务素质远超其他任何行业。一个成功的投机者必须是:
战略布局高手,不为短期的蝇头小利所动,学学巴菲特买股票;
必须是一个心理分析大师,能准确把握周围各种角色的心里变化,至少要和陆小凤的鼻子一样灵;
必须具备侦探的本领,能从繁琐纷乱的信息中找出隐藏起来的真正线索,不过一定要小心,千万警惕左冷禅那样被骗自宫的凄惨结局;
要甘当绿叶的思想,不要去争红花,红花被摘掉的危险性太大,争当红花的投机者下场往往很惨,就像萨达姆大叔。
当绿叶可不代表没实力,投机者手上一定要有实力,不但手下要有小马哥这样的狠角色,也要有李超人这样的大金主为盟友。
另外还要掌握好盈利点,千万不要空想或者狂妄,就像那个岛上的小矮子,整天在岛上做梦,最后忽悠得自己都快成疯子了;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投机者也要有底线并且要牢牢守住,人家韦小宝还知道去钓几年鱼,你总不能不如他吧。
翻遍二十四史,纵览欧美传奇,完全具备这些条件的投机者基本没有,或者根本没有记载,这是因为高超的投机者都把握到上面的要点。
浙西荞岭谷神寺远近闻名,据传成于唐武则天时代,距今已一千多年,虽历经战火,但香火依然鼎盛,每年开春周围十里八乡的乡民络绎不绝来寺中烧香拜佛,祈求风调雨盛、五谷丰登。岭下的云桥镇也要举行每年一度的闹谷神,各村都派出精壮汉子舞龙,俊俏姑娘扮船娘,沿途吹吹打打热热闹闹的闹到镇中,这是当地一大旅游特色,每年这时不少观光客甚至是从杭州上海赶来的。
初春已露,寒风依然刺骨,虽然香客不多,谷神殿依然香烟缭绕。一个穿着长衫的青年人虔诚的摇动签筒,“叭嗒”,签筒中跳出一只签,青年拾起签看看,转身向解签处走去。
“劳烦大师解签。”青年恭敬的把手上递给桌后的白胡子和尚,和尚接过签,眯眼看看,拿过桌上的一本书,翻开用手指在纸上划拉到目标,嘴里念道:“红尘路遥身是客,宝鞘难掩剑光寒,豪情本是书生志,白云深深是我家。”抬起头来熙首道:“阿弥陀佛,不知施主所求何事。”
“前路。”青年沉凝片刻。
念完,老和尚抬头看看青年,眼光稍稍一凝,开口道:“施主求问前路,恕不相瞒,此乃中下签。由签语所观,施主遭遇离奇,然志向远大,前途难以预料。阿弥陀佛,佛祖有云存善根求善果,施主莫以得失为念。阿弥陀佛。”
“多谢大师。”青年从怀中掏出块银元放在桌上,然后身体微微前倾施礼。
出了山门,青年沿阶而下,山风徐徐扑面,枝头已然吐出新绿,然而他似乎无心欣赏这初春的山色,只是嘴里低低的念道:“红尘路遥身是客,身是客……,身是客,是啊,我算是这个时代的客人吧。可我这个客人却不能回去,这老天,真***的是个鸟老天。”
“谷神,上帝,你们谁让我回去,我一定给你们重塑金身,一定做你们最虔诚的信徒,不再与那些小明星鬼混,不再腐蚀国家干部,一定老老实实做人,阿弥陀佛。”
慢慢的,年轻人走到镇上,云桥镇不算大,镇头镇尾一条街,间或几条小巷,镇中心有一个戏台,一年总有几拨跑江湖卖艺的戏班来此献艺,逢年过节镇上的几家大户宗族也常请他们来娱乐乡亲。
在此地有几个月了,以年轻人的眼光来看,这里的民风纯朴,人际关系单纯,若有事情,皆由大户或族长出面组织协调,在他在这里的几个月中就遇上两起这样的事情,其中一起就是他认父。
那是他醒来一个多月以后的事情,他一直以为是几个损友给他布的局,从刚开始的好笑,怀疑,麻木,确认,死心。他对救他的那对老夫妇充满感激,若不是他们,他不是被冻死就是像祥林嫂的儿子那样喂了狼,不过却不会有个女人到处说:“我真傻”。所以他最后决定认老夫妇为父母,那对膝下荒凉的老夫妇大喜,本不富裕的他们倾所有办了三四桌“豪华”宴席,请来族人邻居,他也当众给义父义母三叩首,成了这个叫庄来顺的儿子,并还入了庄氏族谱,改名为庄继华,继华是他在后世的名字,移民美国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中国人。
这种纯朴的风气让他不敢确认自己是否是在传说中的“民国”时代,因为在他看过的书里,这个时代应该混乱的,农民是悲惨的,地主是没有人性的,相反,他看到那些地主和农民的关系与书上或者某些电视剧里面的完全不一样,至少比前世的民工强,至少目前看来是。
青石板,翘角楼,缭绕的轻烟,扛竹棒的汉子,盘了髻子的小媳妇,留着刘海梳着长辫的大姑娘,穿旗袍的女子很少,偶尔走过一个,却绝非在后世影视剧中常见的那种高开衩的,顶破天开到小腿弯,飘逸的身姿却也养眼,小镇古朴纯净自然。
庄继华施施然走在街道上,不时打量两旁的店铺,却绝没有进去的意思。他在上山前把自己带到这个时代唯一有点贵重的值钱的东西——手表,送进当铺,换来360个大洋,老朝奉明白告诉他这表肯定不止这个数,但真要卖出价,只能到上海,南京那种大城市去,无奈之下也只能接受,这是他研究生毕业时父亲送他的礼物,就算在美国也要上万美元,而他带到这个世界的其他东西,手机信用卡人民币美元只能看看,刚开始他以为美元还算钱,正在高兴时,却看见美国先驱头像旁的series2002的字样,于是…………,他只好承认自己是这个时代的穷光蛋。
不知不觉,他看见一个茶幌子在前面晃荡,这时他才感到有些口渴,出来多半天了,也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尽穷晃荡了。酒肆茶楼,文人墨客笔下江湖消息的扩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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