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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三国启示录

《三国演义》是一本奇书。是一部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称得上是流传最广泛,影响最深远的一部历史小说。

其实,自公元184年汉灵帝黄巾之乱起,到公元280年东吴孙皓降晋的九十六年间的这段历史时期,在整个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上,只能算是短短的一瞬。然而,这段不足百年的三国鼎立的局面,那刀光剑影,权谋纷争,忠贤奸愚,风云变幻的史实,如此家喻户晓,以至比之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人们都更能津津乐道一些。

中国历史,从三皇五帝到中华民国的孙中山、蒋介石,算起来该是二十六史或是二十七史了,但哪一史也不如魏、蜀、吴为中国老百姓所熟知。要说打仗,比三国的仗打得大者,不可胜数。要说杀人,历朝历代,由古至今,何止亿万?三国死的人,顶多是个零头。要说称王称霸,大忠大邪,文韬武略,英雄美人,哪部史中找不出来呢?唯独三国,经罗贯中演义之后,三国的历史,便成了普及度最广、知名度最高的一段历史。这一切,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这部《三国演义》,近五百年来广为传播、深入人心的结果。

这不能不说是《三国演义》的功绩。当然,也是文学的功绩。

政治家读它的权谋,军事家读它的韬略,士农工商被它的传奇故事所吸引,道学家则抓住了它的仁义道德,大做文章,底层社会视桃园结义为千古楷模,至今仿效不绝。大人物以史作鉴,把《三国演义》俨然当成一本教科书;老百姓饭后茶余,《三国演义》又是一份消遣的佳品,聊天的谈资。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王者,看其王道;霸者,看其霸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千秋赏鉴,品评不已。所以此书问世数百年来,盛行不衰,一代又一代的人捧读把玩,爱不释手。如今,甚至漂洋过海,成为世界性的《三国演义》,这充分说明它长青永存的艺术魅力。

在这部书里,弱者从中看到了勇气,得到或多或少的振作,强者则于英雄豪杰的身影中,看到自己的长短。谋事者从中懂得如何寻找晋身之阶,得意者也自然会在这本书里吸取覆辙之鉴。统治者曾经用它来愚弄人民,人民又用书中的帝王将相的成败,来褒贬统治者。正义之人,震撼其中之正义,如同邪恶之徒,偏好其中之邪恶一样,各取所需。心怀叵测者从中能找到知音,坦荡君子当然也不难寻到同道。欲杀人者,比之书里血流成河的规模,也许不必于心不安。在劫难逃者,能不为同命同运而一哭乎?兴灭继绝,护道统之不坠,更迭替代,创一己之新图,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振振有词的依据。“分久必合”,矛盾的统一;“合久必分”,又何尝不是辩证法呢?浩浩哉,荡荡哉,读《三国演义》,如入名山,谁也不会空手而返的。

两千年来,天变,地变,国变,人变,沧海桑田,无不变的事物,然而构成社会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强弱转换,进步退化的关系总则,好像并未变,至少未大变,或形式变,而实质未变,或语言变口号变,而内容未变。从这个角度来读《三国演义》的话,这本书真可称得上是中国人的一部不同凡响的启示录。

所以,做一个中国人,读一读《三国演义》,绝对是大有裨益的事情。

文学的生命力

中国有记史的传统,中国人有讲史的习惯。因此,从宋代的陆游那首《小舟游近村,舍舟步归》里提到:“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便知道,从那个时期起,“说三分”这些专讲三国故事的说书人就出现了。

于是,明代就有了《三国演义》这部历史小说,而且其普及之广,以至于在民间谚语中,都涉及这部伟大的作品。

有一句谚语说:“老不看三国。”生怕人学得更加老奸巨猾。因为再没有一本书,像《三国演义》中炉火纯青的权术如此透露人性之恶。还有一条谚语说:“看三国,替古人掉泪。”似乎又怕人过多关心遥远的事,为人类仅有的善良,未免太感情用事。

在中国,还没有任何一部书,像《三国演义》这样和每个人的社会生活如此紧密联系的。我们知道,历史小说终究是小说,而不是历史。然而,它对于三国时期的若干历史事件的评价,若干历史人物的判断,竟能起到超越正史的作用。曹操的一张白脸,应该说是《三国演义》给他涂上的,关羽成为尊神,香火供奉,更是《三国演义》推崇的结果。文学的潜移默化的功能,表现之突出,在中国文学史中,莫过于这部不朽之作了。所以史学家讶异它浸润正史的力量,以至于扑朔迷离,莫辨真伪。文学家则不能不佩服这部历史小说的既是历史,又是小说的弥合无缝的统一,在历史小说中,至今,它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

自古至今,类似的演义浩若烟海,当代人写历史小说者,则更是荦荦大端。但比之《三国演义》,或是通俗敷演,拘谨而乏文采;或是向壁虚构,荒唐无足凭信;或是陈词滥调,庸俗甚至腐朽;或是泥古不化,令人不堪卒读。有的把帝王后妃写成比当代人还新潮的摩登人物,有的把起义领袖写成深谙当代游击战术的将领,有的把丑恶美化成为进步,把反动歌颂成为美行,有的把暴君写成明主,军阀写成救星,封建道德写成万世不变的纲常伦理,那老百姓自然也就写成了群氓。更有一些历史小说作家,或是跑马圈地,占山为王,把某段历史视作私家禁脔,不容他人插足;或是以史为名,变相卖春,糟蹋古人,贻笑大方;或是志大才疏,贪多求全,力不从心,难以为继;至于那些充斥地摊的粗制滥造的伪劣历史小说,则是属于打假范围的事情了。所以,在中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本历史小说,能比得上《三国演义》这样深入人心。现在如此,若干年以后,仍将如此,因为它是部真正的艺术品。

它不是白话小说,也不是文言小说。半文不白,自成一式。它比白话典雅,而不失平白如话的特点,它比文言浅显,可又并不艰深费解。上自满腹经纶之士,下至引车卖浆者流,居然雅俗共赏;从舞台至银幕,从地方戏到电视剧,搬演出来,也能老少咸宜。无论点头称是也罢,摇头非议也罢,这本书以其自身的政治、艺术价值而传世永存。

它曾被人誉为“第一才子书”,高于《庄》、《骚》、《史记》,认为“扶纲植常”、“裨益风教”而顶礼膜拜。也被人视作“野史芜秽之谈”,责之以“太实而近腐”、“七实三虚惑乱观者”,以及“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者,也大有人在。虽确有诸多不足之处,然而无论如何,这部千百年来由说话人、艺人和文人集体创作出来的智慧结晶。不但有观赏价值,有娱乐价值,有消遣价值,而且有文学价值,思想价值。除此以外,还有启示意义的实用价值。《三国演义》的生命力,也许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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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谋三国(1)

拜把子,是国货。很少见外国人有什么结义兄弟的,除非勾肩搭背的同性恋,两个男人有点像契兄契弟那样亲热。正经的西方男人很忌讳同性之间过分亲昵,友情可以很深厚,但无结拜这一说。即或是基佬,他们也宁愿是夫妻,而不想成为兄弟的。

在中国,在旧社会,拜把子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上自党国大老,下至市井百姓,挺热衷这种用契约形式肯定下来的,无血缘但能达到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谊。据说,蒋介石当年在上海发迹,就和一位青红帮的头子杜月笙拜过把子。后来,他还和少帅张学良,也换过帖的。

这都是属于政治行为了,磕头归磕头,翻脸归翻脸。西安事变,少帅留了老蒋一条命,还算义气当先,但老蒋把这位义弟,差不多等于关了一辈子,至死也不说一个放字,真够不义气的了。用得着时义气,用不着时就不义气,所以,拜把子也是结义的由来。

契结金兰,歃血为盟,叩首发誓,生死兄弟,是属于中国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一种独有的人际交往形式。中国人喜欢采用感情的方法,巩固和对方的关系。春秋战国时,国与国间讲究“质子”,国君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邻国以示信,无非为了联络以保安全,也许后来觉得这种以人质表示感情的做法,有点残酷,逐渐淘汰了。汉代就改了,用“和亲”这种办法,把我的女儿嫁给你,你成了我的女婿,你还能反我吗?其实,嫁到番邦的公主,等于人质一样。那些单于们高兴承认你是老丈人,不高兴杀了你的女儿犯边骚事,也时有发生。于是,“结义”的手段便广泛采用了。

刘邦和项羽在举事后,就“约为兄弟”过,共同反秦的。秦亡未已,这两个人就打得不亦乐乎。公元前二○三年,成皋、广武之战,项羽急了,把刘邦的老爹抓来,放在火上烤,用以胁迫刘邦就范。刘邦则更无赖,捎过话来:你我是拜把子弟兄,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你一定要杀爹的话,别忘了给我留一块肉下酒。因此,拜把子,多半是政治上的结合,感情是次而次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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