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练完还不够,她还得准备比赛曲目。
每一次失误,每一次没跟上节奏,都会让她心生烦躁。
那个人实在是太了解她了,她明明只发呆了一分钟,她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
“初妹。”她温声笑起来,帮她合上琴盖,“今天就别练了吧,我带你出去玩,爸妈那里我来帮你解释。”
她们打车去附近的电玩城。
车上,盛初唇瓣不停张合,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转头:“姐,你练小提琴就不会觉得烦吗?”
“会啊。”那个人毫不犹豫承认,“这可太正常了好吗?我和你赌一杯奶茶,帕格尼尼肯定也有过再也不想碰小提琴的念头,这不妨碍他成为世界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
“……”
盛初莫名无语:“帕格尼尼都去世多少年了,你现在和我赌有什么用。”
“对啊。”
那个人笑嘻嘻的:“所以你想喝哪个牌子的奶茶?”
两人在电玩城疯玩一通后,顺便去旁边的餐厅吃了顿烤肉,最后人手捧着杯奶茶,在江边大街上闲逛。
那时候西城发展得远没有现在好,还没有成为如今的钢铁王国,也没有这么多规矩,街边充满着生活气息。
各式小吃摊贩的吆喝声,流浪歌手的深情婉转的声线,汽车喇叭的轰鸣声,混着周遭喧嚣人声,勾勒出平凡的人间烟火。
她们恰好路过一个流浪乐队,乐队设备很简陋,只有一个木吉他,一把破旧的小提琴,和电子琴,前面的铁盒子里也只有寥寥几枚硬币。
乐队由三个男生组成,年纪看起来都不大,应该和那个人差不多,都是高中刚毕业。
那个人眼神一亮,凑上前,往纸盒里放了张红色纸币,又和那个拿着吉他的,看起来像是主唱的男生说了几句话,那个男生点点头,把手里的木吉他递给她,电子琴前的男生也跟着站起来。
“初妹!”她把奶茶放在地上,原地蹦了两下,兴奋地朝着盛初招手,“我们来合奏吧。”
在此之前,盛初从来不知道她还会吉他。
她小提琴拉得很好,年纪轻轻就斩获许多大奖,她就下意识地以为她只会小提琴。
“你听过一句话吗?”她哈哈大笑,“我要悄悄成长,然后惊艳所有人。要是你提前知道我会吉他,不就没有现在这种惊喜感了嘛!?”
盛初有被无语到,没再接话。
她们合奏的是五月天的《温柔》。
她确实没有说谎,也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她的吉他弹得也很好,这首歌她们都很熟悉,她负责主旋律,盛初适时加进一点和声,吉他和电子琴,奇妙的和谐感。
江边的风如这首歌般温柔,吹过她的侧脸,抖落树上的叶片,落在她的发顶,在这暖黄色的世界晕染出柔和的光线,夺目的漂亮。
盛初也跟着闭上眼,沉浸在这夏夜清风中。
等盛初回过神,睁开眼时,她们这个地方已经聚满了人。
有几个关注音乐界的,眼尖的女生认出了她:“你是盛莺吧?啊我真的好喜欢你的!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你吉他弹得也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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