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暴晒下,她抬手用报纸聚拢一片阴影。
走出几步,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那声音莫名熟悉。
同样的话,同样的音色。
不同于先前,这次他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不再如钟声般邈远飘荡。
而是直直入耳,清晰明亮的音调。
是他,刚才那个在戏院里的男人。
想到这林佑今复又止步不前,竟有折返去看他一眼的冲动。
她禁不住自嘲,若真回去才叫好笑。
难道要对他说,你好,我觉得你声音很好听?
幸好理智尚存,在转身之前身体先替她做出决断,不必回头。
而男人则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久久未动,等那纠结的身影完全消失之后,他才收回目光。
两步走到陈守全面前,扶一扶金丝镜框:“全伯,好久没见了。”
陈守全站起身盯着他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儿,拍一拍脑门猛做恍然大悟状。
“秦聿?是你啊!”
第2章
阳光穿透玻璃,在桌面上形成一片光斑,照得室内通透明亮。
陈守全激动地从收银桌后走出来,站在他面前伸出手:“几时回来的?”
秦聿脸上带着浅笑:“半个月不到,来之前我一直担心你书店不开了。”
“是啊,算算你这一走也有十多年了吧?”陈守全望向故人,感慨他离别之久,也叹自己白发丛生。
狭小的空间里,陈守全腾出块地给他坐,两人背靠书架交谈。
寥寥几句寒暄便可消融多年不见的生疏,四目相对仿佛回到过去。
私有书店也是秦聿念书时常来的地方,他与陈守全算作忘年之交。
或许是彼此间因为阅读建立起的联系,属于精神上的共鸣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面目全非。
秦聿十五岁去法国念书,如今回来,已是十年后。
好在港岛没有变化太快,仍旧能寻到儿时记忆里的场所。
并非所有城市都如波德莱尔诗中描述的那样,它们外貌的变化会比人心还快。
港人总是恋旧,迅速的发展里保留着过去的影子。
叮叮车不曾消失,城市在这里几乎没有改变。
人的变化快过城市,秦聿印象里的陈守全总是一身长衫,戴着圆框眼镜,像旧时期从上海来的文质书生。
今日再见,他已是头发花白的小老头,白色polo衫下半遮半掩的肚腩,看来没能躲过中年发福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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