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总算了出了院了。虽然是窝在他这里,但总比医院好。其实她这个人可能也有些没心没肝没肺的。说实话,他这里无论设施,条件都是极享受的,但她还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仿佛有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一样。其实她可能是不知道自己可以待多久,享受惯了,若是再回去,不平添了一份苦楚。有道是有简入奢易,有奢入简难。她向来平凡惯了,自知也只有平凡的命。
每日里有个张阿姨过来,给煮饭熬汤,每日里变化着不同的心思,竟极合她的口味。他这阵子似乎又空了下来,每日里准时上下班的。
汤在熬着,一大厅的香味。她这些日子,每日里不是吃就是睡的,其实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好在王大头大方,准了她两个月的假,所以她也就趁此机会,偷懒偷懒。自学校毕业后,从未有过这么多的假期。只可惜在生病中,否则就回老家去。母亲打了几次电话过来,她都遮掩的很好。本身就是小手术,又何必让母亲担惊受怕呢??
进了厨房,张阿姨围了围裙,低着头,正在理豆角。五十多岁的年纪,已经有一些白发了。母亲何尝不是如此,自父亲去世后,身兼父职的,辛苦万分,以至于华发早生了。
她将杯子搁在了大理石台上:“张阿姨,我来帮你。”张阿姨抬了头,慈祥的笑着:“不用了。你是病人!而且这是我的工作!”她伸手抓了一把,细细弄起来:“没有关系,我快闷坏了!再不动动,人都要生锈了。”
张阿姨笑了笑:“那好吧。”一会儿,说:“夫人,你真好福气。”她没有回话。张阿姨只来了短短几天,自然不明就里的。第一次她这么唤她的时候,江修仁也在场,或许是没有仔细听,竟没有加以纠正。她又不好解释,总不能对着一个不熟悉的人说:“我不是他夫人。”虽然这个社会,情人间同居早是司空见惯的,但很多老人家还是不能接受的。况且她连情人,女朋友也不是。
“女人最幸福的就是碰到一个疼自己的男人。一辈子这么长的路,若是自己的男人对自己不体贴,不爱护的,要怎么走的下去。”她静静听着,仿佛回到了老家,陪母亲做饭,听她的唠叨,虽然耳朵就些累,但却是幸福的。孝顺与听母亲唠叨应该有些比率的吧。
张阿姨接过她手里的豆角,道:“夫人长得好,心地又善良,怪不得嫁的如此好!先生又如此疼你。”一边用水清洗,一边道:“我第一天来,他就关照我,你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现在很少就这么好的男人了------”水声有些急,虽然张阿姨不知道内情,但她有些慌乱,没有听下去,拿了杯子走了出来。
她每天下午睡足了觉的,到了晚上就睡不着,常常翻来翻去,不肯停歇的。若是生病的人换有一个,她早就受不了了。他竟不嫌烦。自生病后,已经自动自觉的,将大半的床让给了她。睡觉也规矩了许多,不会像以往那样,手啊,脚啊的,搁到她身上。
醒来已经是快中午了,迷糊的将辫子扎了个马尾,抱了个抱枕走到了厅里。如同以往,一房间的香味,虽然人还处于混沌状态,但大脑神经已经自动有了反应,肚子已然是饿了。
走到厨房门口,竟然看见江修仁站在厨房里。这不是最吃惊的,最吃惊的竟然是他身上围了条围巾,一副家庭煮夫的样子,竟在熬汤。她第一个动作就是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了一下,没错,还是他。她闻得出汤的味道,是鱼汤!火腿香菇鲫鱼汤!他知道,他竟然知道!
她应该还在做梦,心啪啦啪啦的跳了起来。人竟呆了呆,不知道过了多久抑或是只有几秒钟的时间,她忙逃了出来。
镜子里的她,竟面含红晕的,虽只薄薄一层,却是上了妆一样。脸也没有因为开刀住院而瘦下来,丰腴依旧的,无一丝憔悴的。她用冷水洗了脸,抬了头,镜子里的人,还是眼如星,清秀通透的,虽只有一个多月,却无半点病人的颓废。
梳洗好,竟然不敢出去。就窝在床上假寐。床上皆是他的味道,益发心乱。正烦乱间,只听得他在门外叫道:“子默,醒了没有?”她一时间乱到了极点,只紧紧抱着抱枕。那抱枕上绣着一只蝴蝶,贴在脸上,经路分明的,有点痒,又有点疼,就这么密密麻麻的传了过来。她向来痴傻,认定了的东西,怎么也改不了。
他轻推了门进来,只见她缩在毯子里,那么小小的一团,有跟没有一样。还在睡觉!他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已长了许多,极好的发质,又软又滑,跟她身上任何一处一样。这么想着,身子也微微热了起来。
这些日子,她晚上总是睡不好。医生说伤疤愈合期,会痛也会痒。特别是痒,又不能去抓,会很难受。但却从未听她手中提起一字半字的。轻轻将手覆在她的刀疤处,虽然只缝了三针,但总归是吃了苦头。
她不敢动,感觉到他抚摩着她的刀疤,很轻很柔,仿佛就如同父亲的手,每次她感冒发烧,父亲总会温柔的一遍一遍的摸着她的额头,也是这么的轻,这么的慢-----
一会儿,他才放开她。浴室里响了水声,他应该在洗澡。她慢慢的坐了起来,将床上的抱枕一脚踹了下去。发了一会呆,又下了床将它抱了起来。心里还是很烦乱,又一把扔了出去。
他正洗好澡,套了件浴袍出来,正好迎面接住:“怎么了,一大早的,拿了枕头出气!”她正乱着,不想看他,撇过头去:“闷死了!让你每天待在这屋子里试试!”他拿了毛巾檫头发,懒懒的看着她。竟说不出的好看,庸懒性感的。没事情长这么好干吗?
她忽然想起一事情:“今天怎么不上班啊?”每天回了家还是很多电话的。他已檫了半干,将毛巾一扔,坐在床上:“今天星期六,不上班!”若不是这段时间正好赶在工程的最紧张阶段,早就陪她了。见她气呼呼的,笑了哄道:“好了!今天带你出去!你爱上哪里就上哪里!”她这才舒坦了些。
第13章
约好了到法式餐厅吃饭。她已经好了十是七八了,再过几天,也准备去上班了。原本是请了两个月的假期,后来他不同意,只好再打了王大头电话,推说伤口好的慢,要再请几天。王大头也是极爽快的答应了,又准了半个月的假。
与他约好了是六点半到家里来接她的。但下午睡醒了,实在没有事情做。想着反正晚上要出去,偷偷溜出去一会,直接在餐厅与他会合,应该也没有问题的。他一般不会与她吵架,只会冷冷的不说话。一大套房子就两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再加上她又每日闷在家里,若是碰到了两人冷战,实在觉得难受。所以最近老是尽量顺着他,他不准她吃薯片之类没有营养的东西,她就当着他的面不吃。不准她看太晚的电视,她就白天看啊。总算是彻彻底底明白了什么是阳奉阴违!
到底是刚刚挨了刀的人,她自己也不敢乱逛,只到了餐厅附近的地方逛了一圈。处于繁华地段,自然是名店林立的。她闲步乱晃,主要是闷出来的。按以往的陪逛经验,名店跟普通的店最大的不同就是服务,一进门,那些店员小姐都是火眼金睛,只需一眼就可看出你身上所穿的是什么货色的衣服,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也由此决定了她们的态度。
她穿着其实极普通的,套了件宽松加长的t-恤,因开了刀,一条低腰的牛仔中裤,还拖了一双低坡拖鞋。那些店员竟还十分客气有礼,笑迎迎的取了好几件衣服过来,说是夏季刚到的新款。
她看了一下,蕾丝珠片的,是潮流的顶尖品,极尽奢华之能事。跟她平时的简单大方不同,接了几件,比画了一下,不甚满意。
出了店员小姐拉开的玻璃门,还在纳闷中,怎么跟以往的陪逛经验不是很一样。那店都是一大片的玻璃,搽得犹如水晶,明亮通透。低头一看,这才恍然。原来她拎着他给买的包,chanel的牌子。她平时喜欢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塞进包里,一看这个体积颇大,也就顺手用了。
上次沈小佳还问了:“大出血了?竟用这么贵了皮包。”她笑着回了过去:“广州版的a货,人民币260元,如果要的话,打折给你,算你250!”沈小佳拎起文件就扔过来:“拐着弯子在骂人,你才二百伍呢!”也就不了了之了。
逛着顺手也到了欧洲一名牌旗舰店里,gianfranferre牌子的男装,显得很大方,西装、衬衫、领带甚至其他的配件,多半以正统带复古的款式居多,颜色也较偏向原色系,特别是黑色、蓝色,在如今一片前卫、新潮的流行艳色里,反而流露出不同凡响的男性气质。倒是与他一惯穿着的品位满符合的。
晃了一圈,竟有好几件衣服满入眼的。狠了狠心,看在他一直以来络绎不绝送她东西份上,她也礼上往来一下。
那法式餐厅装饰的极具法兰西特色,浪漫又舒适的。推了门进去,服务生态度恭敬又客气。他早已订好了位置,所以她只报了名字,服务生已将她请到了厢房。他素来爱静,从不喜欢在大厅用餐。除了不得已,比如她上次在老家请他的那次。
蕾丝的桌布,水晶的吊灯,镂花的玻璃,璀璨奢华。她点了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搅拌着。还好他不在,否则定是不让她喝的。原因是她如果晚上喝的话,铁定睁着眼睛,辗转反侧到天亮。尝试过一次后,他为了自身福利着想,就再不让她晚上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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