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日子几多辛酸,小强不愿意回忆,其实如果真的如他设想那样,他安心在城市的一角里当个蓬头垢面的乞儿,也许警方还真的没可能找到他。十三亿人的大基数下,存心躲着大抵是可以躲一辈子的,唐榆的死也就永远成为悬案了。
但是树欲静的时候,得先问问风答不答应,尤其是这树本身也没那么安份。
某天夜里,小强吃得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好不容易的一顿饱饭,自顾自靠着桥洞子在打盹,迷迷糊糊做起了羞人的梦,他又一次梦到唐榆白花花的身子,以及进入她时那美好到极致的享受,他只觉得浑身紧绷,竟是湿了裤子,立时醒了过来,心神还沉浸在无比的舒爽中,睁眼看到的却是无片瓦遮身的凄凉,更别提软玉温香抱满怀了。
此时夜早已经深了,但是大街小巷处处都燃烧着甜蜜的热情,做为能把所有节日过成吃吃吃和啪啪啪的中国同胞来说,似乎除了清明,就没有不能秀恩爱的日子,随处可见抱着鲜花与礼物一脸幸福的女生高调走过,深深地刺激了小强。
他已经不是雏儿了,对男女之事自然是有渴望的,所谓饱暖思,他刚刚吃饱了饭,自然对那方面的事儿有些要求,自己解决总是欠了那么份快感,上网吧去看些动作片他又不敢出示身份证,况且现在一身脏兮兮散发着臭味的他肯定也算不上网吧欢迎的客人,只能站在路边对着来来往往的美女们意淫几分,聊解憋闷罢了。
菁菁的出现是个意外。看着就稚气十足的小女孩在深夜不归家,本身就很是吸引眼球,小强自然也看在眼里。
很漂亮的小姑娘,似乎脸上还化着薄薄的妆,穿得有些单薄,让她平白看起来老上几岁,嘟着嘴有些生气的样子,远远沿着护城河一路走来,正冲着小强所在的方向。
小强仔细地观察了好一会儿,小姑娘似乎真的是一个人,没有人陪着她,也没有人远远跟着。
好机会!憋得久了的小强想立刻将小姑娘拉到偏僻无人处嘿嘿嘿了,他一面不动声色地看着街面上其他几对情侣的反应,一面盘算着怎么才能出其不意,一招将这小丫头片子制伏,可千千万万不能让她喊出来,引来了别人的注意就糟了。
所幸这么个好日子里,又已经深夜,不出意外的话这几对鸳鸯马上就会四散着去开房,一夜风流,根本对周围的人和事没太多反应,一直注意着小姑娘的只有小强一个人。
夜色深深,掩盖了不知道多少罪恶,小姑娘估计做梦也没有想到,跟自己的小情人耍了脾气想回家,短短一千多米的路,她却一直再也没能回到家……
杀人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小强自是不愿意留下活口被人指认出来,而且他已经背上一条人命,再多一条又如何,总不能枪毙他两次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不杀白不杀。
于是第二天,小姑娘的尸体出现在护城河中,找她找了一晚上几乎要疯了的家长见到女儿被河道清洁工人打捞上来的尸体后,真的要疯了,自己年仅十岁的女儿,被人先奸后杀!
早已经逃离藏身之地,重新寻找了个较安全落脚点的小强却是尝到了甜头,而且只要他足够谨慎,不留下证据,不暴露身份,他就一直是安全的。
尝过了血的猛兽再让他吃素是不可能的,小强痴迷于处于支配地位的感觉,他主宰着别人的生命,让她们在他身下求饶,再无力地盯着自己被夺清白,继而被夺性命,无力反抗,他欣赏着她们濒死时渴望求生的恐惧,就像吸毒一样停不下来,当简单地在梦境中一遍遍回味他强奸杀人一幕幕已经不能带给他更多的快感,他将目标盯在下一个人身上。
他以为,他是男人,在体力上先天具有优势,为了安全,他多数还是选择低龄少女,以免遭遇太激烈的反抗,惊动他人。
但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小强选择的第三个受害者却是名十四岁的柔道运动员,哪怕学习时间还算不得长,自保之力却是有的,小强三两下被摔倒在地,动弹不得,对方报警,小强插翅难逃。
文沫心惊于小强的心狠手辣,更庆幸第三个女孩的勇敢与身手。试想想如果她跟前两名受害者一样,小强再次得逞,他一定不会收手,之后还会出现第三、四、五、六天知道多少受害者。
再看向小强平静的面庞,那份秀气已经再也不能让文沫对他心生怜惜,天使的面孔,魔鬼的手段,说的大约就是小强这样的人。
一直以来的讲述,小强都很平静,只有当描述他是如何杀人,如何强奸时才有了些许的情绪波动,他嘴角因为怀念而流露出来的浅浅笑意,没有让他变得俊朗,却凭添了几分邪魅,令人不寒而栗!
最要命的是,被抓之后,得知自己因为未成年绝对不会被判死刑,他甚至说自己不懂法,太笨了,早知道就已经早杀些,多杀些,一直什么行动都没有,实在是太愚蠢了,小强说的后悔,却是后悔这些的。
这就是孩子的恶!没有合格的父母老师指引,打着未成年的旗号,连人命都不放在心上!
天知道关在这里的孩子,又有多少会在成年后继续服刑,让社会远离他们带来的可能伤害?他们是在被释放后继续危害社会,还是小心地擦干净自己的屁股,将残忍的一面暂时隐藏起来,欺骗所有人他们已经悔改,直到下一次暴露本性,连带着的,多少无辜者会被伤害???
更重要的是,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监管体系始终不健全!全国范围内多少未成年的违法犯罪分子正在逍遥法外,躲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大旗下,做着比成年人还要残忍的事!
指望着父母?十几年都教不好,父母远比孩子还熊,算了吧;指望着老师?一个班几十个孩子,老师是人不是神,省省吧;指望着法律的惩罚体系?任重而道远,别惦记了。
少管所依然每天有人走有人来,管教们依然疲惫不堪,犯罪低龄化的现代,摆在所有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该不该降低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文沫是投赞成票的,如果孩子还没犯下大错,趁着年轻给他们引导教育,帮助他们走上正路,如果已经犯下大错,要让他们明白,无论年纪小与大,只要懂事了,明白道理了,年纪略小再不是犯罪的借口。但愿我国的法律改革进程能追得上青少年犯罪率增加速度。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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